貳 律法的重申 四44~二六19
三 重申一般的律例和典章 十四1~二六19
15 關於顧到別人的權益 二二1~4,8
22:1 你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要佯為不見,總要把它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22: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22: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遇見了,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22:4 你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要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16 關於任何種的攙雜 二二5,9~12
22: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行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17 寬待生產的動物 二二6~7,二五4
22:6 你若在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22: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得福,日子得以長久。
25:4 牛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
15 關於顧到別人的權益(續) 二二8
22:8 你建造新房屋時,要在房頂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你就使流血的罪歸於你家。
16 關於任何種的攙雜(續) 二二9~12
22:9 不可把1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得的收成,和葡萄園的出產,都沒收歸與聖所。
【注1】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裡,可能預表在召會中不可教導不同的事。(提前一3~4,六3,參路八11。)召會乃是神的葡萄園,(參林前三9下,)在這葡萄園裡,只該種一樣的種子,傳講一樣的教訓。(徒二42與注。)我們若教導不同的事,種一樣以上的種子,召會中的『出產』就會喪失。
22:10 不可1並用牛、驢耕地。
【注1】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預表不要與不信者不配的同負一軛。(林後六14上與注2。)本節裡,牛是潔淨的動物,預表信徒;驢是不潔淨的,預表不信的人。(利十一3~4上。)
22:11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
22:12 你要在所披的衣服上四角作1穗子。
【注1】 直譯,捻成的繩子。這裡的要求也許是指民十五38所題的。(見該處注。)
18 關於喪失入耶和華之會的權利 二三1~8
23:1 凡外腎1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注1】 耶和華的會預表召會。本節所題到的人,生產的能力已被破壞。這樣的禁止指明,那些不生育的,就是那些不生產不結果子的,會失去進入召會生活的權利。參約十五2上。
23: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即使到第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3:3 1亞捫人或1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即使到第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注1】 見創十九37注2一段。
23: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和你們作對,咒詛你們。
23:5 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變為對你的祝福,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23: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為他們尋求平安和好處。
23:7 不可憎惡1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注1】 以東人是雅各的哥哥以掃的後裔。(創三六1。)見民二十14注1。
23:8 他們所生的子孫,到第三代,就可以入耶和華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