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行程 九15~二十29,二一4~20,三三1~49
六 利未人的事奉與亞倫的祭司職任,以及他們的賞賜 十八1~32
2 賞賜 8~32
a 給作祭司的亞倫和他的子孫 8~20
18:15 他們所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一切血肉所生,凡頭胎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中頭生的,總要1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
【注1】 每個頭生的男孩,都不屬於他的父母,所以父母要出代價將他贖出來。(16。)
18:16 其中從一個月以上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捨客勒,(一捨客勒是二十季拉,)用銀子五捨客勒贖出來。
18:17 只是頭生的牛、頭生的綿羊、或頭生的山羊,必不可贖;它們都是聖的。你要把它們的血灑在壇上,把它們的脂油焚燒,當作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8:18 它們的肉必歸與你,像搖祭的胸、舉祭的右腿歸與你一樣。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要作永遠的定例。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1鹽約。
【注1】 見利二13注2。
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地上1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在他們中間,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注1】 祭司和利未人(23下,24下)在以色列人的地上沒有分,沒有產業。神自己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分和產業。(申十9,十八2,書十三33,結四四28。)不僅神的食物是他們的分,甚至神自己就是他們的分和產業。神既是他們的分和產業,他們就不需要任何別的分或產業。參徒二六18注8,西一12注3。
b 給在會幕中服事的利未人 21~32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1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為他們所辦理的事,就是會幕的事,酬報他們。
【注1】 十分之一要獻給神,是為著給利未人,算為利未人的產業。(24。)
18: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
18:23 惟獨利未人要辦理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18: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18:25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6 你要對利未人說,當你們從以色列人取十分之一,就是我從他們所取來給你們為業的,你們就要從那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作為1舉祭獻給耶和華。
【注1】 從利未人所取的十分之一,是算為舉祭,而舉祭預表升天的基督。這思想與主在太六19~20的話相符,那裡告訴我們『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而不是在地上。積蓄財寶在天上,就是把我們的錢財『送』到天上,這樣作就是『舉起』我們的錢財。(參腓四18。)
18: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禾場上的谷,又如滿酒搾的酒。
18:28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所得的十分之一,其中也要取一分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你們要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1祭司亞倫。
【注1】 從百姓所取的十分之一是給利未人,(21,26上,)而從利未人那十分之一所取的十分之一,(26下,)是給祭司亞倫,好獻給神作舉祭。這成了神的食物,其中的一分也是祭司的食物。因此,利未人靠百姓所獻的十分之一活著,而神和祭司靠利未人所獻的十分之一活著。
神和祂的百姓,包括服事者,乃是一個大家庭。在這家庭裡,父神是源頭,將美地賜給祂的兒女,他們必須在那地上作工。至終,他們有所收成,那要成為神和所有百姓的享受。他們要將一分出產帶到服事者那裡,服事者就將所收到的獻上一分給神。這樣,神和服事祂的人一同分享那十分之一並一同生活。美地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預表。(見申八7注1。)神的食物就是基督的豐富,由美地的出產所預表,而這出產來自我們的勞苦。我們需要在基督身上勞苦並經歷基督;然後就會出產基督,不只為著我們的滿足,也為著神的滿足。
18:29 所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部分,獻給耶和華為舉祭。
18: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禾場上的出產,又如酒搾的出產。
18:31 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隨處可以吃,因為這是你們的1賞賜,作你們在會幕裡辦事的報酬。
【注1】 給作祭司的亞倫和他子孫,(8~20,)以及給服事的利未人(21~32)的賞賜或報酬,全都預表基督。在預表上,祭司和利未人在基督以外沒有分。基督乃是他們的一切。在新約裡,我們事奉神不是在物質的範圍裡,所以我們的賞賜不在那範圍裡。我們祭司和利未人的服事,惟一的賞賜或報酬乃是基督作我們的一切。(參腓三7~14。)
18: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至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