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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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路加福音 一1~4

第二篇 路加福音的引言、主題、與內容(二)

在主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裡的救恩
福音的比喻
福音的事例
活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對人救主和祂救恩的觀點
內容
陳明救主是真實、正常、且完全的人
使我們對人救主人性的完全與完美有深刻的印象
不強調時代的一面或猶太的背景
滿了福音的信息、福音的比喻、和福音的事例
寫給一般人
沒有猶太的特徵,乃有外邦的特徵
不是按著史事,乃是按著道德次序
最高標準的道德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主耶穌的生活



第二篇 路加福音的引言、主題、與內容(二)

 讀經:路加福音一章一至四節。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路加福音的主題是:有最高標準道德的人救主和祂的救恩。我們已經看見,主耶穌這位人救主由帶著神聖素質的聖靈成孕,由帶著屬人素質的童女所生。因此,祂兼有帶著神聖屬性的神聖性情,以及帶著人性美德的屬人性情。在本篇信息裡,我們要接著看人救主的救恩是在最高標準道德裡的意思。

在主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裡的救恩

 人救主在最高標準道德裡的救恩,乃是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裡的救恩。路加福音記載的福音比喻裡,說明了這樣的救恩,福音事例中也顯示了這樣的救恩。

福音的比喻

 十章裡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絕佳的例子。我們看這一章時,會明白這位撒瑪利亞人表徵主自己,為自高自義的法利賽人譭謗為卑賤的撒瑪利亞人。(約八48 ,四9 。) 按照這比喻,『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中間,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路十30。)有一個祭司和一個利未人都看見他,卻從對面過去了。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來到他那裡,就動了慈心。(路十33。)『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裡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客店裡照料他。』(路十34 。)在這個甚至小孩都會欣賞的簡單故事裡,我們看見人救主活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祂照顧受傷的人,帶他到客店,對店主說,『請你照料他;此外所花費的,我回來必還你。』(路十35。)這不僅是愛,也是最高標準道德裡的生活。

 路加十五章的三個比喻,也說明人救主在最高標準道德裡的救恩。這三個比喻形成完整的一組。好牧人表徵子神作我們的牧人,婦人表徵聖靈,慈愛的父親當然表徵父神。因此,在這三個比喻中,三一神共同作工以尋找、拯救、並接納悔改的罪人。好牧人愛迷失的羊,婦人寶貝失落的銀幣,而慈父接納回家的浪子。

 有些讀路加福音的人也許認為這些比喻只是描述愛,但我們需要曉得,路加敘述這些比喻的用意,是要描述顯在人性美德裡那滿了神聖屬性的神聖三一。在這些比喻裡,我們不僅看見神聖的屬性,特別是愛的屬性,也看見在人性美德裡的神聖屬性。

福音的事例

 人救主在最高標準道德裡的救恩,在路加福音記載的福音事例中也可以看見。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記載主耶穌赦免有罪女人的事例。這女人被那邀請主耶穌一同吃飯的法利賽人所藐視。我們讀路加福音這段話時,看見主對待這個有罪女人和法利賽人的事上,乃是照著最高標準的道德而活。

 撒該的事例也啟示同樣的高標準。(路十九1~10。)稅吏撒該雖然是個惡人,但他尋求人救主。因著他尋求耶穌,『於是先跑到前頭,爬上一棵桑樹,要看耶穌。』(路十九4。)主耶穌響應撒該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路十九5。)人救主的回應必遠遠超過撒該所盼望的。人救主不因撒該是個被藐視、被社會棄絕的人而裹足不前。主與撒該同去,住在他家裡。人救主在對待撒該的事上,乃是活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

 甚至人救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對待那兩個與祂同釘的犯人,也是行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其中一個犯人對主耶穌說,『耶穌阿,你來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二三42。)人救主立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

 在這三個事例中,描述有最高標準道德的人救主,這是路加福音中很重要的事。這卷福音書描述一個有神聖性情同著一切人性美德的人。在人救主裡面,神聖屬性與人性美德調和成為一個單位。因此,按著這卷福音書,主人性的美德被神聖的屬性所加強並豐富了。

活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今天活在我們裡面的基督,還是那有神聖屬性所加強並豐富之人性美德的一位。祂在地上時,過著最高標準道德的生活。這樣的生活乃是神聖屬性與人性美德的組合。當然,主耶穌是在門徒外面過這種生活。但是從祂復活開始,祂就一直在信徒裡面過這種生活。這就是說,今天人救主在我們裡面還是過著最高標準道德的生活,這生活是神聖屬性與人性美德的組合。我們若看見這個,就會和保羅一起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你曉得活在你裡面的基督,乃是神聖屬性與人性美德的組合嗎?現在祂想要在我們裡面活出祂以前在地上所過的生活。

對人救主和祂救恩的觀點

 我們已經看見,主用比喻說明最高標準道德的生活。我們也看見這種生活在不同的福音事例中展示出來。假定你是那求主拯救的犯人,而祂立刻無條件的給你超過你所求的。也許你會說,『哦,這是何等的愛!』事實上,稱這個為愛並不夠,這乃是最高標準的道德。

 假定你是那被強盜打傷,被撇下,奄奄一息,無人照顧的人。後來,這個好撒瑪利亞人來了,動了慈心,作了一切必須的事來拯救你。這也不只是愛-這是最高標準的道德。我盼望我們都會看見這個。

 路加福音的主題是:有最高標準道德的人救主和祂的救恩。如果我們讀這卷福音書時有這個觀點,這福音對我們就會成為一卷新書。當我們逐章的讀路加福音時,需要有最高標準道德的人救主和祂救恩的這個觀點。

內容

陳明救主是真實、正常、且完全的人

 路加福音陳明救主是真實、正常、且完全的人,這人啟示神在人中間,向墮落的人類施行拯救的恩典。我喜歡『拯救的恩典』這個說法。在路加福音裡,神在一個人裡面啟示出來,這人藉著祂的恩典拯救罪人。在這卷書裡我們有一幅圖畫,描繪出一位真實、正常、且完全的人,在祂向墮落人類拯救的恩典裡將神啟示出來。這人不是啟示祂自己,乃是在祂拯救的恩典裡啟示神。

使我們對人救主人性的完全與完美有深刻的印象

 路加福音的內容使我們對人救主人性的完全與完美有深刻的印象。我們越讀這卷福音書,印象就越深刻,這福音乃是記載一個完滿、完整、完全、完美且真正的人。在這人裡面,神啟示了出來。因此,這人是神的彰顯。在祂一切所作和所說的裡面,祂是一個真實、完全、正常且完美的人,祂不是啟示祂自己,祂主要是在祂拯救恩典的那一面將神啟示出來。

不強調時代的一面或猶太的背景

 這卷福音書的內容不強調時代的一面或猶太的背景。這和馬太福音相對,馬太福音的確強調時代的一面和猶太的背景。

滿了福音的信息、福音的比喻、和福音的事例

 路加福音包含許多福音的信息、福音的比喻、和福音的事例。福音的信息,如在四章十六至二十一節,七章四十一至四十三節,十二章十四至二十一節及十三章二至五節者;福音的比喻,如在十章三十至三十七節,十四章十六至二十四節,十五章三至三十二節及十八章九至十四節者;福音的事例,如在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十三章十至十七節,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十九章一至十節及二十三章三十九至四十三節者。這些福音的信息、比喻、或事例,在其它福音書裡都沒有記載,惟獨記載在路加福音裡。如果我們花時間來看這些福音的信息、福音的比喻、和福音的事例,我們在傳福音的事上就會得著幫助。

寫給一般人

 路加福音乃是寫給一般人的;不是寫給某一個民族,乃是寫給全人類的。路加二章十節指明這事:『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看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好信息,是關乎萬民的。」』

沒有猶太的特徵,乃有外邦的特徵

 路加福音沒有猶太的特徵,乃有外邦的特徵。四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有力的指明這事,那裡主首先題到西頓的寡婦,然後題到敘利亞的乃縵。

不是按著史事,乃是按著道德次序

 路加福音不是按著史事寫的,乃是按著道德次序寫的。但是許多讀新約的人不瞭解這點。我們讀路加福音就會發現,有些事例記載的次序和馬可福音不同。原因在於馬可福音是按著史事的次序寫的。但路加敘述他福音書裡那些故事,不是按著歷史,乃是按著道德次序。在這一面,路加福音與馬太福音相似。馬太福音的次序是國度道理的次序,路加福音的次序是道德的次序。因此,路加福音和馬太福音都不是按著史事的次序寫的。

 有一個特殊的事例說明路加福音是按著道德次序寫的,那就是猶大從逾越節的筵席離去。按著馬可福音,猶大與主的筵席無分,但路加似乎指明猶大出席了主的晚餐,後來離開了。聖經學者一直討論這件事。

 我們需要看見馬太、馬可、路加福音中所陳明的不同觀點。馬太福音有道理的觀點,馬可福音有史事的觀點,而路加福音有道德的觀點。路加福音強調人救主的道德。我在本篇信息裡的負擔是要指出,人救主和祂的救恩乃是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

最高標準的道德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在此我要進一步解釋,我們所說最高標準道德的意義。我們在創世記一章看見,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神的樣式造的。神是愛、是光。愛是神所是的性質,光是神彰顯的性質。不僅如此,神是聖別且公義的。神在祂的性情上是聖別的,在祂的作為上是公義的。這四種屬性-愛、光、聖、義–在神的律法裡面啟示出來。在律法裡面有神聖之愛、神聖之光、神聖之聖、神聖之義的基本原則。

 說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就是說人是照著神的所是造的。人是照著是愛和光,也是聖別且公義的神造的。但是人被造的時候,沒有神在他裡面。為這緣故,神將祂所造的人安置在生命樹跟前。這指明神所造的人必須將神接受到他裡面作生命。如果人將神接受到他裡面作生命,愛、光、聖、義這些神聖的屬性也會進到人裡面。

 神所造的人只有神的愛、光、聖、義的外表,除非人將神接受到他裡面作生命,就不會有這些屬性的實際。我們知道,按照創世記,人並沒有將神接受到他裡面作生命。

主耶穌的生活

 有一天神親自成為人,名叫耶穌,這人由神聖的素質成孕,由屬人的素質(就是神在人裡面所創造的素質)所生。這就是說,主耶穌所有分於屬人的素質,乃是神照著祂所是而造的素質-帶著神的愛、光、聖、義之外表的屬人素質。

 正如我們所看見的,主耶穌這位神人乃是帶著一切神聖屬性的神聖素質,以及帶著一切人性美德的屬人素質所組成的。當祂在地上時,祂過著神聖屬性和人性美德所組成的生活。這是最高標準的道德。最高標準的道德乃是那一位的生活-祂的生命乃是帶著神聖屬性的神與帶著人性美德的人所組成的。

 當我們說到最高標準的道德,我們不是以傳統的方式使用『道德』一辭。我們說的道德是指神所要求的生活標準。

 我們從起初(創世記頭兩章)就看見,帶著人性美德的人乃是神照著祂的所是造的。特別的說,神既是光和愛,又是聖別且公義的,祂就照著這些屬性造人。創世記一章描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我們已經指出,人被造的時候沒有愛、光、聖、義的實際。這些神聖屬性的實際其實就是神自己。這就是說,人藉著創造有了這些屬性的形像,卻沒有這些屬性的實際。這就是神在創世記二章,將人安置在那表徵祂自己的生命樹跟前的原因,這指明神要人接受祂作生命,使人能有神聖的愛、光、聖、義的實際。這使人能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過生活。

 雖然神所造的人不能過這樣的生活,但是主耶穌這位人救主,有神聖的性情和屬人的性情,在地上所過的生活,卻將神的屬性在人的美德裡彰顯出來。這件重要的事在路加福音裡啟示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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