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賞析

不是字句律法,乃是生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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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信息摘錄

神新約經綸的目的,第一將罪人作成基督的肢體,構成基督的身體。(十二5。)我們的詩歌本中四百零二首第三節說到這真理:「不是任何哲學,任何的倫理,能照基督模出祂的眾肢體;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人性裡,借祂復活大能,作成祂身體。」這一節就是羅馬十二章的縮影。這首詩歌是一九六年,三十年前寫的,遠在那時候這亮光在我們中間就很清楚。我們可以看見,將罪人構成基督的身體,完全是一件生命裡的事。並且神新約經綸的目的也是要將這身體作成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豐滿—團體的彰顯。(羅馬書中的生命救恩,第五篇)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生下來,就在文化、宗教、倫常道德、傳統習慣這四大薰陶之下。今天整個人群社會都是受這四件東西的影響,甚至到一個地步,人就成了這四件東西的組成。簡單的說,人是文化、宗教、倫常、和傳統的綜合組成。我講了這些,但我的負擔不在於這四件東西,我的負擔乃是基督。那四件東西並不是基督,它們都是基督的代替品。

詩歌四百零二首第三節說,「不是任何哲學,任何的倫理,能照基督模出祂的眾肢體;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人性裡,借祂復活大能,作成祂身體。」任何的哲學,任何的倫常,都不能產生基督的一個肢體,更不能產生基督的身體—一個生機的召會。第四節說,「不是任何宗教,也非基督教,能將神旨成就,夠上神所要;乃是內住基督,作我的一切,成全神的心意,問題全解決。」一切問題都在於缺少基督。缺少基督,就像人身體裡缺少營養素,結果百病叢生。營養素一齊全、充足,就百病全消。正如第五節說,「我們從主所得恩賜與功用,全都不能頂替基督的內容;……唯有基督自己是我之所缺。」(至寶的基督,第二章)

詩歌四百零二首說到經歷基督與一切相對,其中說到頂替基督的東西,如字句的律法、哲學和宗教等。這一切實在都是頂替基督的「捨伯那」,按照以賽亞二十二章,捨伯那被「開除」,而由以利亞敬頂替作王家的管家。達秘說,捨伯那預表假基督。他應當被除去,而以基督頂替。基督不應當被我們頂替。我們反而應當被基督頂替,我們眾人都是「捨伯那」,應當被真以利亞敬所頂替。在神的經綸裡,基督,我們的以利亞敬,應當頂替每一件事,每一個人。我們唱詩歌四百零二首應當有這樣的認識。(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四十二篇)

一九六一年,我寫了一首詩歌:「不是字句律法,乃是生命主。」(詩歌四二首。)但在這首詩歌裡,我沒有說到文化。我寫這首詩歌的時候,還沒有看見文化在我們的經歷中,乃是基督最強大、最狡詐的代替品。(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五十篇)

詩歌簡介

李常受弟兄寫的詩:「不是字句律法,乃是生命主。」,第四節又說:「不是任何宗教,也非基督教,能將神旨成就,夠上神所要。」眾召會的相調與死的字句、任何宗教、或任何基督教的事物無分無關。我們相調的意義,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一九九四年十月李弟兄信息中提及此詩。)

賞析一

新約聖經中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和歌羅西四書匯成一組,被稱為「心臟書」。這四書都是論到基督與召會,構成新約神聖啟示的心臟。在恢復本聖經,加拉太書的主題為「基督頂替律法,與宗教、傳統相對」。本首詩歌的主題是「經歷基督——與一切相對」,而該詩中真理架構主要源自加拉太書。

讀者要進入該詩歌的內涵,必須先對加拉太書的寫作背景有所瞭解。加拉太書中所提猶太教的教訓或道理、規條、傳統和儀文等(加一14,二7,三2,五4)

,是該書所要對付的事物。而基本上,宗教差不多就是由這四樣事物所組成。在本文中,我們將分五方面,逐節討論這幾樣與經歷基督相對的事物。但在未進入本詩歌之先,本文願讓讀者先認識一下加拉太書寫作的背景。

加拉太是古羅馬帝國的一省。因著保羅傳道的職事,召會在該省的許多城裡建立起來。然而,在加拉太的眾召會受到熱中猶太教者的迷惑,許多新約的信徒被岔開,從基督轉回到老舊的猶太宗教,努力去遵守律法和割禮的規條。這背景給保羅機會,寫這卷美妙的書信。

耶穌基督到地上來的目的,不是要人遵守律法、規條、道理和教訓,乃是要人得著祂自己;因為在祂以外的敬拜,都是宗教。祂乃是要人得著基督並經歷祂自己,而不是得著死沉的宗教。基督的福音是要使罪人從律法的轄制下得釋放,並帶他們進入對神的享受;遵守律法只能把罪人留在律法的轄制下作奴隸,受律法奴役的軛轄制,使信徒與基督隔絕。

使徒保羅所寫加拉太書的重點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這活的人位與人的宗教相對。在書信開頭,保羅就非常坦率而正直地指出,加拉太的眾召會離開基督的恩典,退回去遵守律法,回到宗教裡去了。保羅還作見證說,「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傳統格外熱心。」(加二14)他曾熱中於猶太教,且在其中極有長進。這裡的傳統指法利賽教派的傳統,保羅曾為該教派的一分子。猶太教不僅由神所頒賜的律法及其儀式所組成,還包括人為的傳統。因著保羅為他祖宗的傳統如此熱心,他作了一個領頭的宗教家,並且比他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

但在15~16,保羅宣告說,「然而……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他從經歷裡領悟,他祖先所傳下的猶太教及其傳統,是無法與耶穌基督相比的。祂是活神的兒子,遠勝過猶太教及其傳統。遺憾的是,加拉太人受了猶太教徒的迷惑,認為律法的規條極其優越,因為他們不認識、不經歷活神的兒子。當初加拉太人是如此,許多世紀以來大多數人始終是如此,到今天還是如此。人常常不注意耶穌基督這活的人位,反倒有一種自然傾向,去注意宗教及其傳統。今天,許多人注意各宗各派關於耶穌基督的教訓及傳統,卻不認識也無法經歷耶穌基督自己這活的人位。

什麼是宗教?簡而言之,所有在基督之外,不是基督自己,卻像是崇拜神的,都是宗教;不是基督自己,卻根據神的教訓而教訓人的,都是宗教。宇宙中,只有基督自己不是宗教,只有基督自己是神的救恩。所以一切在基督之外的敬拜,在基督之外的行為就是宗教。如果我們的敬拜不是和基督發生關係,不是和基督調在一起,不是基督在我們裡面帶著我們作出來的,就是宗教。

那麼,什麼是經歷基督,什麼是真實的敬拜神呢?經歷基督就是基督調在我們裡面;真實的敬拜神,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充滿我們,帶著我們來敬拜神;我們和祂是調在一起的。這個敬拜不僅是從基督來的,並且基督就在其中。基督在這個敬拜裡,祂調在我們裡面,充滿我們。

親愛的朋友,請記得,我們基督徒就是經歷基督調在我們裡面的人。基督穿著這人,作了這人的中心和目的,作了這人的內容和一切。基督在這人裡面活出一個調和的生活,活出一個調和的人生。這人的敬拜裡有基督,為人裡有基督,謙卑裡有基督,在他對人的愛裡也有基督。這才是真實地經歷基督,這也是完全在宗教之外的經歷基督。這是本首詩歌的精神所在,同時也是作詩人的中心思想。

該首詩歌共五節,每節都有兩件與經歷基督相對的事物,本文將分五個方面,逐節對比討論,陳明基督徒所經歷的,是基督,不是宗教。

不是律法、道理乃是活的基督為救贖

羅一17說,「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神的義使我們得稱義,乃是要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並憑這生命活著。神的義是堅定的,是祂寶座的根基;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的,不是律法、道理的要求和限制,乃是神的義。義也是神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作恩典的立場、根基和憑借。這義使我們有地位,享受基督作我們恩典的救贖主,藉著我們的信,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

加二19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這節聖經在真理上有其特別的地位,因此非常重要。這裡提到兩個關係對象,一個是律法,一個是神。也有兩個對待,一個是死,一個是活;就是向著律法死,向著神活。二者是不能同時對待,也不能同等對待的。

保羅更在腓三9指出,「不是……本於律法的義,乃是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就是那基於信、本於神的義。」因此,

我們可以經歷基督的救恩,不是因律法、道理而得著救贖,乃是因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不是儀式、教訓乃是生命基督變化魂

基督徒屬靈的「生命」有四重講究。第一,這生命是在那靈裡神的生命;第二,這生命藉著重生,成了我們靈裡的生命;第三,這生命要從我們的靈,浸透我們的心思,使我們心思所屬的魂變化,而成為在我們魂裡的生命。最終,這生命要成為我們身體裡的生命,使我們的身體得贖。因此詩歌二節說到,「任何一種儀式,任何的教訓,不能點活我靈,不能變化魂

;乃是活的基督,賜給我生命,使我活出神命,照神所命定。」

所以,經歷基督作生命與接受儀式、教訓、作法、規條、字句、立志、責任和努力是完全相對立的。基督徒要活出神的生命,

只有照神生命的原則生活,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羅八2)。

新約聖經恢復本中有段註解非常好:「我們屬靈生活的循環,由四件要緊的事物形成——永遠的生命、永遠生命的交通、神聖的光以及神兒子耶穌的血。永遠的生命產生永遠生命的交通,永遠生命的交通帶進神聖的光,神聖的光增加對神兒子耶穌之血的需要,使我們更多得著永遠的生命。……這樣的循環,在神聖生命的成長上帶我們向前,直到我們生命成熟。」(約壹一7注4)

不是哲學、倫理乃是復活基督建身體

神當初造人時,造了人裡面的靈為器皿,為要盛裝祂自己作內容,所以人裡面若沒有神就是空的。人無論是在外面為善,或是裡面修行,終歸仍是個虛空的器皿。神沒有讓人來滿足人自己;神進到人裡面,不是重在滿足人,乃是重在使人與祂調和為一。這樣,我們這個受造的人裡面,就有造物主調在我們裡面。

聖經說,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達到一個地步,被神的一切豐富所充滿(弗三19);而神救恩終極的旨意,更要藉著經歷基督生命的擴充、普及、繁殖和增長,而複製千萬聖徒,成為祂身體的活肢體,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西二9~10,弗一23)。蒙神揀選、呼召、救贖、稱義、聖別並模成以得榮的人,得以建造成為基督身體,是聖經中神聖啟示的頂點。

這絕非世上虛空、荒謬和無知的「哲學」,以及傳統道德、禮教和形式的「倫理」能實現的。所以詩歌說到,「不是任何哲學,任何的倫理,

能照基督模出祂的眾肢體;乃是基督自己,在我人性裡,借祂復活大能,作成祂身體。」神人調和為一,是以基督為神人的原型,而在祂的復活裡,產生出神的眾子,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許多弟兄,好構成祂的身體,作神在祂裡面的團體彰顯。

不是傳統、宗教乃是內住基督作那靈

宗教的特徵除了前面提到的教訓、規條、儀式、哲學外,更產生或形成教主供人頂禮膜拜。如果基督徒對救主基督的理解,也只是一位高高在上的教主,或是悲天憫世的宗教家,那就落入虛空的膜拜中,並形成另一種基督教,這絕非神的旨意。所以詩歌中說,「不是任何宗教,也非基督教,能將神旨成就,夠上神所要;」而下兩句則是重點,「乃是內住基督,

作我的一切,成全神的心意,問題全解決。」

這位可經歷的「內住基督」原本乃是神。祂成為肉體,經過人生後,如同一粒麥子,落到地裡死了。然後藉著釘死、復活,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我們都需要看到這一點。在今天的基督教中,沒有多少人真正看見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作為神具體表現的基督,最初成為肉體,接著成了「賜生命的靈」。祂成為賜生命的靈,為將生命分賜給我們,同時住在我們裡面。祂是為我們的救贖成為肉體,祂又成為賜生命的靈來作我們的生命。林前十五45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這個經節有力地證實,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

我們都必須知道,今天我們的基督是「神——救贖主——賜生命之靈」的基督。一面說猶太人是有神的,但另一面說他們沒有基督。許多的基督徒有「神——救贖主」的基督,但他們不瞭解「神——救贖主——賜生命之靈」的基督。讚美主,今天我們卻有這樣的一位基督!我們的基督成為肉體來作我們的救贖者,然後祂成了賜生命的靈,好把祂自己作為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就是我們今天所有的「內住基督」。

這也是為何保羅在林後三6說,「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在十七節他繼續說,「主就是那靈,」就是賜生命的靈。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而如今主就是那靈。藉著那靈我們每天得以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8)。

不是恩賜、功用乃是基督自己作一切

當我們經歷基督是我們的前面幾項後,生命自然有長成的結果,那就是我們在主面前的「事奉」。在召會生活中,所有在事奉上有分的,都是因為經歷基督作生命長成到一個地步,顯出一種生命事奉的光景。若不是有生命中的長成,事奉定規是脫不了人意的努力,盼望得到某種外在的「恩賜」、「功用」、「能力」。但詩歌清楚地說到,「我們從主所得恩賜與功用,

全都不能頂替基督的內容;必須基督自己作我的一切,唯有基督自己是我之所缺。」

屬靈的事是關乎屬靈的,生命的事是關乎生命的,和恩賜、功用、能力、學問、知識、幹才完全沒關係。若是把召會的事奉交託給少數有恩賜、有功用的人,召會的事奉就會淪為宗教活動,甚且會變作一個宗教組織。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其內容乃是經歷基督的內住、基督的生命;其所有功能和功用,全是基督自己的彰顯。所以召會事奉的產生,必鬚根源於基督生命的得著彰顯。

人對屬靈事物的領會,並不等於對那靈本身的經歷。屬靈的實際是經歷基督在人裡面的工作,所以屬靈的工作,不是人所能作的,乃是經歷基督作生命才能作的。換句話說,沒有一個人能使另一個人生命長大,只有經歷基督能讓一個人生命豐富。宗教的道理,最多只能叫人領會,不能叫人碰著屬靈生命的實際。乃是等到有一天,「內住的基督」在人裡面親自作工,讓人看見,人一切的缺乏,只有經歷「內住基督」才能解決,自然就帶進了經歷基督生命屬靈的實際。

本詩歌的作者,生於基督教背景,受教於弟兄會,卻毅然清楚地脫離死沉的宗教,一生事奉這位活的基督,他寫的這首詩歌亦是整本詩歌中,僅有的一首與宗教相對的真理詩歌。

此刻,再重溫弟兄的信息:「我們所信的是真實的、是啟示的、是屬靈的、是生命的,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行為的宗教。然而人常誤以為聖經也講道理,有了道理自然產生宗教。因為道理就是有所遵循,有所教導,這個遵循、教導就產生宗教。殊不知我們所信的是真實的,不是行為,乃是生命。道理所產生的,不過是宗教,而賜生命之靈的『內住基督』,在人裡面所產生的,卻是生命。」心中不禁滿懷感贊,敬拜神!

賞析二

詩歌402首說到經歷基督與一切相對,其中說到許多頂替基督的東西,如字句的律法、哲學和宗教、恩賜等。我們若從以賽亞二十二章這一幅預表的圖畫來看,這一切實在都是頂替基督的「捨伯那」。按照以賽亞二十二章,捨伯那被「開除」,而由以利亞敬頂替作王室的管家。在《以賽亞書生命讀經》四十二篇中說:「我們眾人都是『捨伯那』,應當被真以利亞敬所頂替。在神的經綸裡,基督,我們的以利亞敬,應當頂替每一件事,每一個人。我們唱詩歌402首應當有這樣的認識。」

神在祂經綸中的心意,乃是要將基督這奇妙的人位作到我們裡面,使祂成為我們的中心和一切。然而,回顧召會兩千年的歷史,我們能看見仇敵使用許多基督的代替品來阻撓、打岔神的經綸,而使人偏離基督這神經綸的中心。詩歌第一節說到基督與字句的律法相對。猶太人寶貝律法到極點,但他們卻從未看見律法只能要求人,不能給人供應。就如林後三6下所說,「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唯有基督這位生命主才能賜人生命,使人脫重負,不再作罪奴。第三節的哲學也是基督的代替品之一。在人類所有的發明裡,最好的一項乃是哲學,包括智慧派。神的目的是要將基督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他們享受基督作生命和一切,好構成祂生機的身體,作祂團體的彰顯。仇敵卻利用人類文化最好的發明,來代替基督。這就是歌羅西書寫作的背景。所以,使徒保羅告訴歌羅西人,基督是分給眾聖徒的分(西一12),並且對於我們,基督必須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三11)。詩歌第四節則指出基督與宗教相對。宗教就是有一切合乎聖經的事物,一切基要的事物,卻欠缺了基督的同在。我們需要看見神的目標乃是基督,而不是基督教或任何宗教的事物。我們也需要看見,神不要別的,只要基督;並且在神眼中,除了基督,沒有一樣算得了數。最後,我們看見我們從主所得的恩賜也可能成了基督的代替品。保羅說哥林多人在恩賜上一無所缺(林前一7),但他們卻缺乏基督是神的中心和聖徒的分這樣的異象。因著過分追求恩賜,而缺少享受基督,他們就成了屬魂的、屬肉體的,甚至是屬肉的嬰孩(二14,三1,3)。這就是哥林多召會產生許多難處的原因。

願我們都從以賽亞二十二章啟示的光中有所看見,所有基督之外的人、事、物,甚至包括我們,都需要被神解雇,而由基督來頂替。基督才是我們唯一所需。所以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需要「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十七8),以祂作為我們追求的目標,並享受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一切,好成全神的心意,完成神的定旨。顏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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