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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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啟示錄 一12及注2、注3

第八篇 七燈台

壹 為著帳幕(聖殿)建造的燈台
貳 為著聖殿恢復建造的燈台
 一 表徵為著神行動的那靈
 二 有七燈,就是七眼
 三 燈為著光照,眼為著注視而傳輸
三 為著眾地方召會建造的燈台
 一 象徵眾地方召會是耶穌的見證
 二 在性質上是神聖的
 三 以神的七靈,照耀在黑暗的世代裡
 四 召會是基督的具體表現,是那靈的複製
肆 在大災難中作神見證的兩個燈台



第八篇 七燈台

 啟示錄所題的一切事物,差不多都本於舊約。所以本書中的事物,大都不算是新的。本書所啟示的,大部分可以追溯到舊約。不過,這些事物在啟示錄裡,都有新的意義。以耶路撒冷城為例,以西結四十八章題過這有十二個門的城;但到啟示錄末了,又以新的方式重題耶路撒冷城。因為啟示錄是一本結束的書,是聖經一切事物的完成,因此,幾乎每一件事物都以新的方式陳明出來。一章裡的燈台就是這樣。燈台在出埃及二十五章和撒迦利亞四章已經題過,但到了啟示錄,乃是以新的方式再題出來。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必須來看啟示錄一章裡的七個燈台。

 燈台乃是地方召會的象徵。雖然我們已經看過,地方召會是耶穌的見證,但許多人可能很難領會這一點。說地方召會是耶穌的見證是什麼意思?這意思乃是,召會是燈台。

 多少世紀以來,對於燈台的意義,很少基督徒曾深入探討過。在本篇信息中,我們必須對燈台這件事,作深入的探究。聖經裡的象徵,不容易理解,因為我們用自己天然的觀念,無法明白像燈台這樣的象徵。按照我們天然的觀念,燈台不過就是一種托著燈,讓燈照在黑暗裡的東西。出埃及二十五章裡的燈台是純金的,撒迦利亞四章和啟示錄的燈台也都是金的;因此,燈台本質上是金的。我們從燈台看見三樣重要的東西:金、台和燈。燈台含示了三一神的意義。金是作成燈台的本質,台是金的具體表現,燈又是台的彰顯。金錶征父是本質,台表徵子是父的具體化身,而燈表徵那靈是父在子裡的彰顯。因此,三一神的意義含示在金燈台裡。

 在猶太人會堂的牆上,畫有燈台的圖像。他們雖然多少世紀以來一直使用這個圖像,卻不知道它真正的意義─三一神的意義。你可知道燈台含示三一神的意義嗎?

 燈台在本質上是一,但在彰顯上是七,因為一座燈台上有七盞燈。在下面,燈台是一個;在上面,卻是七。難道我們要辯論,它到底是一或是七嗎?本質上燈台是一塊金,但它上面有七盞燈。這就奧妙的指明,三一神在本質上是一。這位神在本質上是一,但在彰顯上,祂乃是七靈。父是本質,化身於子這形體;子又彰顯為七靈。

 我們怎麼證明七燈是那彰顯基督的靈呢?七燈頭一次是在出埃及記題到。然而,我們若只有出埃及記的記載,就很難看出這七燈乃是那靈。我們若從出埃及記往下到撒迦利亞書,就看見七燈是基督的七眼,和神的七眼。(亞三9,四10。)我們往後到啟示錄,就看見羔羊的七眼就是那是神加強之靈的七眼。因此,我們有確實的根據說,七燈就是七倍加強的靈,作基督的彰顯。

 我們看過,燈台含示三一神的意義;它象徵那具體化並得著彰顯的三一神。父神是神聖的金,具體化身在子基督裡面,然後藉著那靈完全彰顯出來。彰顯與具體化身不同。具體化身必定是獨一的,因為我們的神是獨一的。所以,具體化身必定是一座台。然而彰顯必須是完整的,在神行動上是完整的。請記得,七是神行動上完整的數字。多少世紀以來,神是在祂的行動中得著彰顯。因此,七燈表徵那在神完整的行動上,作基督彰顯的加強之靈。這是對神聖三一的實際領會。神聖的三一乃是為著要把神分賜到人裡面。神這神聖的一位,首先具體化身在基督裡,然後藉著七倍加強的靈彰顯出來。現在我們不只有三一神;更在燈台裡有三一神的本質、具體化身和彰顯。金子已成形為具體的台;它以前只是金子,但現在成了台。金子成形為台,是為著成就神的定旨;若不成為台,神的定旨就不能成就。我們看過,預表基督的台是藉著預表神七靈的七燈彰顯出來。神的七靈不是與神分開的,七靈乃是神的七眼,也是救贖者羔羊的七眼。以後我們要看見,七靈也是那塊建造的石頭上的七眼。因此,七靈乃是七眼帶同基督的救贖,為著神的建造。無論什麼時候,七眼看著人,人就蒙救贖,並且被建造在神的家裡。這就是神聖的三一。

 出埃及二十五章的重點是在台,撒迦利亞四章的重點是在燈,啟示錄一章的重點是在複製。在出埃及記和撒迦利亞書中,燈台是一個;但在啟示錄裡,它複製為七個了。首先,在出埃及記著重的是『台,』就是基督;然後,在撒迦利亞書著重的是『燈,』就是那靈;最後到啟示錄,台和燈,就是基督和那靈,繁殖為眾召會。在出埃及記和撒迦利亞書裡,都只有七盞燈;但在啟示錄這裡,共有四十九盞燈,因為七個燈台,每個都有七盞燈。因此,一個燈台成了七個燈台,七盞燈成了四十九盞燈。所以,啟示錄裡的燈台和燈,乃是基督和那靈的複製。基督被實化,乃是那靈;那靈被實化,就有眾召會作複製。

 召會不只在宇宙中是一個,也在各城市中有地方的彰顯。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基督,一位靈,一個召會。那麼怎麼會有七個召會呢?因為有彰顯的需要。為著存在,一個就夠了;但為著彰顯,就需要好多個。我們若要認識召會,就必須認識她的本質、存在和彰顯。在本質上,召會(甚至眾召會)乃是一;在彰顯上,眾召會就是許多的燈台。召會是什麼?召會就是三一神的彰顯,這個彰顯是在地上許多地方上顯明出來。召會不是只用一個燈台來表徵,乃是用七個。在啟示錄一章中,就有七個燈台,四十九盞燈,照耀在宇宙中。這就是耶穌的見證。召會是耶穌的見證。這就是說,召會在本質上,在彰顯上,都是三一神的彰顯。就本質說,她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本質;就彰顯說,她是許多個燈台,托著許多盞燈,照耀在黑暗裡,彰顯三一神。父是本質,具體化身在子裡面;子是具體化身,藉著靈彰顯出來;靈又完全實化並複製為眾召會,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我們若看見這個異象,就會受管治,永遠不會分裂。這個異象要抓住我們,護衛我們,保守我們在耶穌的見證裡。

 我們看過,燈台乃是神聖的金具了實體的形狀,為要在神的行動上成就祂的定旨。燈台的彰顯是在於燈的發光照耀;當這彰顯照耀時,這照耀成就了神永遠的定旨。因此,燈台不只表徵三一神,也表徵三一神在祂具體化身和彰顯裡的行動。我們也看過,眾地方召會是三一神之具體化身與彰顯的複製。這不是一件小事。不要光說眾地方召會是燈台,照耀在黑夜裡,就覺得滿意了。這種看法固然對,但尚嫌太淺。我們必須看見,眾地方召會乃是三一神之具體化身與彰顯的複製。

 在聖經裡,燈台總是與神的建造有關。聖經第一次說到燈台,是在出埃及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節建造帳幕的時候。第二次是在王上七章四十九節建造聖殿時候。第三次是在撒迦利亞四章二至十節,與神殿的重建有密切的關係。在啟示錄這裡,燈台與眾召會的建造有關。出埃及二十五章著重基督是燈台,作神聖的光,作七燈憑那靈(油)照耀。撒迦利亞四章著重那靈(亞四6)作七燈照耀,這七燈乃是神的七眼。(亞四2,10。)神的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啟五6,)為著神加強的行動。這指明撒迦利亞書的燈台,是出埃及記燈台的實際;啟示錄的燈台,是撒迦利亞書燈台的複製。基督實化為那靈,那靈彰顯為眾召會。照耀的靈是照耀之基督的實際,照耀的眾召會是照耀之靈的複製和彰顯,以成就神永遠的定旨,使那照耀的城新耶路撒冷得以完成。基督、那靈和眾召會,都有同樣的神聖性情。

壹 為著帳幕(聖殿)建造的燈台

 我們說過,燈台是為著神的建造。出埃及二十五章裡的燈台,是為著帳幕的建造;撒迦利亞四章裡的燈台,是為著神建造的恢復;而啟示錄一章的燈台,是為著召會的建造。這指明三一神是為著神的建造。基督徒對三一神講論得很多,但很少人看見,三一神是為著神的建造。出埃及二十五章的燈台,預表基督作神的彰顯,藉著七燈,就是神的七靈,照耀出去。

 聖經題到燈台時,說法非常有趣。首先,聖經啟示,為著帳幕的建造需要燈台。並且,為著帳幕的功用也需要燈台。帳幕沒有窗戶,入口的地方又完全被幔子遮住;因著沒有開向外面的地方,外面的光就照不進來。帳幕裡面若是沒有燈台發光,人在裡面就無法盡職。因此,燈台不光是為著帳幕的建造,也是為著帳幕的功用。

 同樣,若沒有燈台,召會就沒有建造,召會裡也沒有功用。召會的功用倚靠照耀的燈台。我們在召會裡,需要燈台的發光。許多時候,你考慮要作什麼,或者要怎樣作的時候,你覺得自己糊塗了,越想越覺得黑暗。但當你來到召會的聚會中,或者與聖徒們交通,你立刻有了亮光,說,『哦,現在有路了!』不是什麼人給你一篇道,教你怎樣怎樣,而是召會裡燈台的光,照得你清楚了。燈台是在召會中照亮我們。

 燈台不只是為著神的建造,也是為著在神建造裡的功用。我們要能發揮功用,必須有光。照耀之燈台的光,乃是在召會裡,所以我們不能離開召會。不要說,『我在家裡讀經、禱告,不也是一樣嗎?』你可以試一試,不要幾天,你還得快快回到召會裡來。因此,我們不喜歡出外渡假,除非是去到有召會的地方。召會不只有燈台,召會就是燈台。

貳 為著聖殿恢復建造的燈台

 在神建造的恢復上,更需要燈台。撒迦利亞四章啟示,著重那靈的燈台,乃是為著神建造的恢復。今天,我們更需要燈台,因為我們不只是在神的建造裡,更是在祂建造的恢復中。我們需要燈台的照亮和加強。

 一 表徵為著神行動的那靈

 為著神殿的恢復,神曾給撒迦利亞一個異象,使他能用這異象叫所羅巴伯剛強起來。在這異象裡,撒迦利亞看見一個燈台,其上有七盞燈,有油從兩棵橄欖樹流進燈裡。以後天使對撒迦利亞說,『這是耶和華指示所羅巴伯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亞四6。)這指明神的靈,乃是為著祂在地上的行動。

 二 有七燈,就是七眼

 撒迦利亞書裡燈台上的七燈,就是七眼。首先,這七眼就是為著神建造的那塊石頭上的七眼,那石頭就是基督。(亞四2,10,三9。)啟示錄五章六節也題到羔羊基督的七眼,說七眼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全地去的。』七靈就是基督的七眼。在撒迦利亞三、四章,基督是那塊為著神建造的石頭;而在啟示錄五章,神是為救贖我們的羔羊。這指明救贖的基督就是建造的石頭。羔羊和石頭都有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在撒迦利亞書,七眼是石頭上的眼睛;在啟示錄,七眼是羔羊的眼睛。

 七燈,就是基督的七眼,也是神為著祂行動的眼睛。(亞四10。)為著神的行動,基督有七眼,就是神的七靈。首先,基督是救贖的羔羊;至終,祂是那建造的石頭。這完全是為著神在地上的行動,經過救贖,達到建造的目標。今日我們是為著建造享受救贖。我們不但享受基督作救贖的羔羊,也享受祂作建造的石頭。基督的救贖乃是為著神的建造。我們在祂裡面蒙救贖,也在祂裡面被建造。祂要藉著神的七靈完成這事,七靈乃是為著神今天的行動。

 三 燈為著光照,眼為著注視而傳輸

 燈是為著光照,眼是為著注視而傳輸。這裡的眼睛不光是為著鑒察、觀察、審判,更是為著傳輸。每次基督用祂的七眼看著我們,我們就自然的為祂所貫注。不論我們是受到審判、光照、鑒察或焚燒,祂都會把祂的所是傳輸到我們裡面。每當基督光照我們的時候,祂就照進我們裡面,把祂的所是,傳輸到我們裡面,叫我們成為變化過的寶石,適合神的建造。

三 為著眾地方召會建造的燈台

 一 象徵眾地方召會是耶穌的見證

 啟示錄裡的燈台,象徵眾地方召會。每一處地方召會就是一個燈台,在所在的地方,以神七倍加強的靈為燈,將耶穌的見證照耀出去。

 二 在性質上是神聖的

 燈台乃是金的。我們已經看過,金錶征神神聖的性情。這裡的燈台是金的,表徵眾召會是由神神聖的性情所構成。我們有父的生命和性情,(彼後一4,)就是有父那像金子一樣的神聖性情。何等奇妙,我們有這種神聖的本質。

 三 以神的七靈,照耀在黑暗的世代裡

 我們可能只注意燈台,卻忽略了燈,但燈台不是為著本身,乃是為著燈。若是燈台上沒有燈,燈台就沒有意義。因此,我們必須指出什麼是燈。在四章中我們看見,燈就是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靈。(啟四5。)所以,神的七靈,就是七盞點著的燈。有人說,基督是燈,召會是盛托基督的燈台。這個說法固然不錯,但啟示錄首先不是說基督是燈。當然,我們讀到二十一章,會看到基督在新耶路撒冷是燈。然而,啟示錄沒有說基督是今日的七燈;卻說,神的七靈是七燈。

 我們必須深刻的認識,七靈對我們的意義是何等重大。我們若是召會,是燈台,我們該托著什麼呢?說我們該盛托基督,乃是太道理化了。今天,基督是誰?基督是什麼?在我們召會生活的經歷中,基督不僅是基督,祂更是那靈。(林後三17。)這位靈,就是賜生命的靈,在啟示錄裡已經加強為七靈,就是神的七靈。這七靈是七眼,不僅是神的七眼,也是羔羊的七眼。召會生活完全在於這七靈。這不是道理上的基督,乃是經歷上的七靈。我們必須經歷那靈。在我們的工作、日常生活、聚會、事奉和見證裡,我們必須有那靈。缺了靈,我們就是空的,就什麼也不是。燈台必須托著燈,燈就是七靈。

 七靈就是基督的彰顯。出埃及二十五章的燈台,清楚的指明這點。這燈台是一整塊一他連得的金子,藉著七盞燈彰顯出來。這塊金子表徵父神是我們的本質。但僅有父神還不成形體;也就是說,只有金子,還不是燈台。僅有父沒有子,就是只有本質,沒有形體。只有金子錘成了燈台的時候,才有實體的形狀。燈台是金子本質的形體,但若沒有燈,這形體還不能彰顯出去。因此,本質是父,具體形狀是子,而彰顯是靈,使父神在子裡得著彰顯。因著父神一切的所是都在子裡,藉著七燈彰顯出來,所以聖經以後告訴我們,七燈就是七靈。因此,那靈是三一神的彰顯。至終,我們在啟示錄裡看見,這個彰顯就是基督的彰顯;因為七靈起先在撒迦利亞四章十節中,是神的七眼;以後在啟示錄五章六節,就成為羔羊的七眼。羔羊的七眼就是基督的彰顯。今天,聖靈是賜生命的靈,也是七靈,聖靈乃是基督的彰顯。今天這個彰顯在那裡?乃在眾召會裡,因為七靈是七燈,托在眾召會的燈台上。

 今日許多基督徒,並不知道賜生命的靈和七倍加強的靈,也不知道七靈就是基督的彰顯,盛托在眾召會這燈台上。你若要找到這靈,你必須在眾召會裡。你若要摸著、享受、經歷到這靈,你必須是召會的一部分,因為乃是作為燈台的眾召會,盛托著基督的七靈,就是基督的彰顯。這靈與基督不是分開的,就像你的眼睛和你不能分開一樣。人的眼睛就是他的彰顯,眼睛不能與他分為兩下;同樣,七靈是基督的彰顯,也不可能與基督分開。眾召會是燈台,其上的燈乃是神七倍加強的靈,作基督的彰顯。日過一日,這光越照越亮,這異象也越過越清楚。

 地方召會就是金燈台,以這樣一位靈照耀在今天黑暗的世代中。在今天這黑暗的世代中,召會實在需要神七倍加強的靈,把耶穌的見證照耀出去。

 四 召會是基督的具體表現,是那靈的複製

 召會是基督的具體表現,是那靈的複製。那靈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7~20,十六13~15,)而召會是那靈的複製。(啟二二17上。)召會同著那靈,就是基督的具體表現,是耶穌的見證。(啟一2,9,十九10。)因此,更多的靈,更多的召會,更多耶穌的見證。

肆 在大災難中作神見證的兩個燈台

 啟示錄十一章四節中,有兩個燈台,就是兩個見證人,在大災難中作神的見證。得勝者在大災難前已經被提,並留下軟弱的、青嫩的,在地上經過大災難。那時,實在需要加強神的見證。為此,神差遣以利亞和摩西回到地上來。今天,召會的見證主要在那些比較剛強、老練的人身上。當老練的人被提以後,軟弱的就需要加強。得著摩西和以利亞來供應,固然是好,但我寧可在他們回來以前,離開這地。原則上,十一章這兩個見證人,也是燈台。聖經形容他們是兩棵橄欖樹,供應油給軟弱的信徒。(亞四3,12。)按照馬太二十五章十個童女的比喻,五個愚拙的童女要去買油。倪弟兄有一次說,大概她們就是到這兩棵橄欖樹這裡,付代價買那分額外的靈。這兩棵橄欖樹,也稱為兩個油的兒子,因為他們滿了靈,為神作見證,(亞四14,)並且能以供應較軟弱的聖徒。在大災難期間,許多還未成熟的聖徒,會因他們的職事得加強,並被帶到成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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