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個警告─要奔跑賽程,不可墜落離開恩典 十二1~29)
12:5 你們竟全然忘了那勸勉的話,就是對你們如同對兒子所講論的,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1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注1】 或,懲治。與6、7、8、9、11節者同。
12:6 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12:7 為了受1管教,你們要忍受。神待你們如同待兒子;那有兒子是父親不管教的?
【注1】 從神的眼光看,希伯來的信徒遭受猶太教的逼迫,乃是一種管教,一種懲治。
12:8 只是你們若不受眾子所共受的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兒子了。
12:9 再者,我們曾有肉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們,何況1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服從祂而得活著麼?
【注1】 萬靈的父與肉身的父相對。我們重生,是在我們的靈裡(約三6)由神而生。(約一13。)因此,祂是(我們)萬靈的父。
12:10 肉身的父是在短暫的日子裡,照自己以為好的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使我們有分於祂的1聖別。
【注1】 聖別是神的性情;有分於神的聖別,就是有分於神聖別的性情。希伯來的信徒留在猶太教裡,乃是凡俗、不聖別的;他們需要聖別出來,歸於神的新約,好有分於神聖別的性情。為這目的,神興起逼迫管教他們,使他們從凡俗中聖別出來。
12:11 一切的管教,當時固然不覺得喜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給那藉此受過操練的人,結出1平安的義果。
【注1】 平安乃是義的果子。(賽三二17。)聖別是內裡的性情,公義是外面的行為。神的管教不僅幫助信徒有分於祂的聖別,也使他們與神與人都是對的,叫他們在這種義的光景裡,享受平安作甘甜的果子,就是平安的義果。
12:12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癱弱的膝1挺起來;
【注1】 直譯,豎立,挺直。
12:13 也要為自己的腳把1路徑修直了,使瘸子不至2脫臼,反得醫治。
【注1】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些理論的道理,供人的心思思考,必須是實行的路徑,給人的腳行走。聖經裡一切健全、健康的道理,都是可行的路徑。這對希伯來書,尤為真確。本書首先將關於基督和祂的新約,那些最高、最健康的道理供應我們;然後根據所指示正確的道理,囑咐我們要奔跑賽程,並要為自己的腳把路徑修直。本書第一段(一1~十18)是說到道理,第二段(十19~十三25)是說到賽程和路徑。
【注2】 或,脫節,扭傷。另意偏離,轉去,偏向,如在提前一6,五15,提後四4者;但是用在這裡,與下文反得醫治的對比不合,也不如「脫臼」切合上下文。這裡的上下文含示,徘徊不前的希伯來信徒,應該放棄猶太教一切作法的外表(把路徑修直),這樣,他們這些基督身體的瘸跛肢體(四肢),就不至背道(不至脫臼),反被完全帶回到新約的路上(得醫治)。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1聖別,非聖別沒有人能見主;
【注1】 就神而言,聖別是祂的聖別性情;就我們而言,聖別是我們分別歸神。(見羅一2注3。)這裡含示,當我們追求與眾人和睦時,也必須留意在神面前聖別的事。我們追求與眾人和睦,必須以我們在神面前的聖別,就是我們的聖別歸神為平衡;非聖別沒有人能見主,並與祂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