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以基督為榜樣、為表明 二1~30
三 作成救恩以表明基督 12~16
2:14 凡所行的,都不要1發怨言,起爭論,
【注1】 怨言是出於情感,多半發自姊妹;爭論是出於心思,多半起於弟兄。這二者都阻撓我們,使我們不能完成自己的救恩到最完滿的地步,也不能經歷並享受基督到極點。本段上下文指明,發怨言、起爭論,乃是由於不順從。順從神就消殺一切的怨言和爭論。
2:15 使你們無可指摘、1純潔無雜,在彎曲2悖謬的世代中,作神3無瑕疵的4兒女;你們在其中好像5發光之體顯在6世界裡,
【注1】 或,簡單,不造作(不玩政治),純真。(太十16。)原文字根意為沒有攙雜。無可指摘是描述外面的行為,純潔無雜是描述裡面的品格。
【注2】 直譯,彎翹不平,扭曲。
【注3】 乃無可指摘和純潔無雜的總和品德。
【注4】 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彼後一4。)
【注5】 原文指返照太陽光的光體。信徒是這樣的發光之體,照耀在世界裡。他們本身沒有光,卻有返照基督這光的屬天能力。基督是太陽,有召會(月亮)和信徒(行星),藉著表明生命的話返照祂。(16。)
【注6】 指撒但所霸佔黑暗敗壞的世界。(約壹五19,二15~17。)世界裡,也可譯作宇宙間。
2:16 將1生命的話2表明出來,叫我在3基督的日子,好4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
【注1】 這與死的字句道理不同。生命的話是神活的呼出,(提後三16,)是賜人生命的靈。(約六63。)我們有主耶穌作我們的榜樣,(6~11,)我們有神在裡面運行,(13,)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15,)我們是發光之體,有資格返照基督神聖的光,(15,)我們還有生命的話向人表明、陳明出來。何等神聖、豐富的供備!藉此我們足能完成神的救恩到頂點。
【注2】 直譯,應用,陳明,供獻。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就是藉著活出基督,向世人應用、陳明並供獻生命的話。
【注3】 即主再來的日子,又稱主的日子(帖前五2,帖後二2,林前一8,林後一14)和那日。(提後一18,四8。)當那日,所有的信徒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受到應得的報應。(林後五10,太二五19~30。)
【注4】 使使徒喜樂滿足(2)的路,乃是過以基督為榜樣的生活,並且完滿的完成神的救恩,叫使徒在基督的日子,能在信徒身上誇口、誇耀並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