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召會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 一3~三21
一 神給召會的福分 一3~14
2 子的救贖,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 7~12
1:7 我們在這蒙愛者裡面,藉著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1救贖,就是2過犯得以赦免,
【注1】 我們是蒙揀選並預定的。但在受造之後,我們墮落了。因此,我們需要救贖,就是神在基督裡,藉著祂的血為我們成就的。這是神賜給我們的另一項福分。
【注2】 我們的過犯得以赦免,是藉著基督的血所成就的救贖。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救贖是基督為我們的過犯所成就的,赦免是將基督所成就的,應用在我們的過犯上。
1:8 這恩典是神用全般的1智慧和明達,使其向我們2洋溢的,
【注1】 智慧是在神裡面所用以計劃並定意關乎我們之意願的;明達是神智慧的應用。神首先用祂的智慧計劃並定意,然後用明達應用祂為我們所計劃並定意的。智慧主要的是為著神在永遠裡的計劃,明達主要的是為著神在時間裡計劃的執行。神在永遠裡用祂的智慧所計劃的,現今在時間裡用祂的明達來執行。
【注2】 神的恩典不僅是豐富的,(7,)更是洋溢的,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11,)並使我們夠資格承受神一切的所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