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保羅為他使徒權柄的表白 十1~十三10
四 藉著他被迫的誇口 十一16~十二18
1 誇他的身份、勞苦和患難 十一16~33
11:16 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也可以略略誇口。
11:17 我所說的,不是照著主說的,乃像在愚妄中,因1自信而這樣誇口。
【注1】 見九4注1。
11:18 既有好些人照著肉體誇口,我也要誇口,
11:19 因你們是1精明人,喜歡容忍愚妄人。
【注1】 這種關於哥林多人的說法是諷刺的。
11:20 若有人強制你們作奴隸,若有人侵吞你們,若有人1擄掠你們,若有人高舉自己,若有人打你們的臉,你們都會容忍!
【注1】 意即把你們當作擄物擄去,與路五5「打著」同字。
11:21 我1自賤的說,我們從前2太軟弱了!然而,我愚妄的說,人在何事上勇敢,我也勇敢。
【注1】 這是諷刺的。
【注2】 直譯,好像軟弱的。
11:22 1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1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1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
【注1】 22~33節,是使徒與熱中猶太教者的比較。這清楚的指出,基督真正的執事,除了需要前面各章所含示,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之外,在跟隨主時也需要受苦。凡缺這兩種資格的人,就如熱中猶太教者,不論他們如何聲明有使徒的權柄,必被人看出是假使徒,是撒但的差役。(13~15。)
11:23 他們是基督的執事嗎?我瘋狂的說,我更是!論勞苦,是更多的;論下監,是更多的;論鞭打,是1過重的;論冒死,是屢次有的。
【注1】 直譯,過度的。
11:24 我給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11:25 給1棍打了三次,給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2三次,在深海裡過了一晝一夜;
【注1】 24節的鞭打,是從猶太人來的,本節的棍,是羅馬人所使用的。(徒十六22~23。)
【注2】 這三次,不包括在米利大(一般認為是馬爾他,Malta)的船壞事件,並未記在行傳裡。
11:26 屢次行遠路,遭1江河的危險、2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3假弟兄中的危險;
【注1】 這類江河,由於山間溪流的暴漲,或乾旱河床的氾濫,容易突發劇變。
【注2】 「在小亞細亞高原和沿海之間的山區,居民以搶劫聞名。」(Vincent,文生。)
【注3】 主要指熱中猶太教的基督徒。
11:27 勞碌辛苦,論1儆醒,是多次的;論2飢渴、論2不食,是多次的;論3寒冷和4赤身─
【注1】 見六5與注1。
【注2】 不食在這裡與辛苦並列,必是指由於缺乏食物,非自願的禁食;因此這與飢餓不同。飢餓是指無法得著食物的光景;非自願的不食,是指貧窮的光景。
【注3】 由於氣候和衣著不足。
【注4】 指衣著不足,或由於鞭打、船壞而赤身。
11:28 除了1沒有題起的事,還有為眾召會的2掛慮,天天3壓在我身上。
【注1】 即23~27節所沒有題起的。
【注2】 即思慮,或憂慮。原文與太十三22之「思慮,」彼前五7之「憂慮」同。
【注3】 指許多掛心的事壓在他身上。
11:29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絆跌,我不1焦急?
【注1】 直譯,焚燒。對絆跌人的原因,憂急且氣憤。
11:30 我若必須誇口,就要誇1我軟弱的事。
【注1】 指使徒的苦難和辛苦,使他在仇敵眼中顯得卑下、軟弱、輕賤。他得證實為真使徒,乃是藉著這些事,不是藉著他仇敵所誇耀的力量。
11:31 主耶穌的神與父,就是那當受頌讚直到永遠的,知道我不說謊。
11:32 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1提督,把守大馬色人的城,要捉拿我,
【注1】 原文意,民族的統治者。
11:33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給人從城牆上縋下去,逃脫了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