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 變化 十二1~十五13
一 在實行身體的生活上 十二1~21
4 藉著活出最高美德的生活 9~21
12:9 1愛不可假冒,惡要厭棄,善要貼近。
【注1】 9~21節與十三章,給我們看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這是實行召會生活所必需的基礎,且與召會生活相配。這生活是從五方面描述的:(一)對別人;(9~10,13,15~16;)(二)對神;(11;)(三)對自己;(12;)(四)對逼迫者與仇敵;(14,17~21;)(五)一般的,在眾人面前。(17。)這種對五方面都完全並正確的生活,乃是品質超越、結果絕佳的。
12: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互相爭先。
12:11 慇勤不可懶惰,要1靈裡火熱,常常2服事主。
【注1】 獻上的身體、變化的魂和火熱的靈,三者都是過正常的召會生活所不可或缺的。我們為著召會生活將身體獻上之後,最容易落於魂裡心思的意見,使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受到破壞,所以我們的魂在其心思中特別需要變化。心思受到變化,又最容易落入消極靜止中;所以在此時,我們需要靈裡火熱,挑動並鼓勵我們在召會生活中積極向前。
【注2】 直譯,作奴僕服事。見一1注3。
12: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在禱告上要堅定持續,
12:13 在聖徒缺乏上要有1交通,待客要追尋機會。
【注1】 這是按照我們的能力,樂意顧念聖徒的缺乏。這種物質上的顧念,使徒稱為交通,就是使主生命的恩典,能隨著物質的分享,在基督身體的肢體中間得以流通、傳輸。
12:14 逼迫你們的,要為他們1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注1】 我們基督徒是蒙祝福的人,因此我們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當我們還是主的仇敵時,祂祝福了我們。(五10。)我們該同樣祝福我們的仇敵和逼迫者。
12:15 1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注1】 我們若要為著召會的生活,而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需要適宜的情感,能與人同樂或同哭。這不是憑著我們天然的生命所能有的,乃是經過變化而有的生命結果。
12:16 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1人,不要自以為精明。
【注1】 或,事。
12:17 不要以惡報惡,要1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
【注1】 我們不僅生活在神面前,也生活在人面前,所以需要在眾人面前為著善美的事,預先有準備。
12:18 若是可能,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2:19 親愛的,不要為自己1伸冤,寧可給神的忿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注1】 神是主宰一切的。我們不該以任何方式為自己伸冤,只該將我們整個的情況,交在神主宰的手中,給祂地位,作祂喜歡作的。
12:20 反而「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二 在服從權柄上 十三1~7
第 十三 章
13:1 在上有權柄的,1人人都當2服從,因為沒有權柄不是3從神來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4設立的。
【注1】 直譯,每魂。
【注2】 十二2所說的變化,也管治本章所教導的基督徒生活。人天然的性格是背叛的,但變化的性格是服從的。服從權柄,需要從生命長大而來的變化。
【注3】 直譯,憑著神的。人墮落後,神授權給人,作祂管治人的代表權柄。(創九6。)服從這權柄,就是承認神的權柄,尊重祂對人的管治。保羅這裡的話含示,甚至該撒所設立的官長,他也承認是神所設立,作祂的代表權柄。
【注4】 神設立權柄管治人,是要維持人群中的和平與平安,好讓祂有時間和機會,傳揚福音,拯救罪人,建造召會,以擴展祂的國。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設立;抗拒的必自招1處罰。
【注1】 或,審判,定罪。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神的1僕人,是與你有益的。但你若作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他是神的1僕人,是伸冤的,使忿怒臨到那作惡的。
【注1】 原文與十六1,提前三8的執事同字。
13:5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因為忿怒,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上稅也為這緣故,因他們是神的1僕役,為這差事專責服役。
【注1】 直譯,公僕。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們:當得稅的,就給他上稅;當得捐的,就給他納捐;當懼怕的,就懼怕他;當尊敬的,就尊敬他。
三 在實行愛上 十三8~10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1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注1】 愛不僅是外面的行為,也是裡面生命的表現。要愛人而自然的成全律法,就需要生命的變化和生命的供應。我們需要神的生命和祂愛的性情,在生命裡變化並供應我們,使我們在愛中活出祂這是愛的神,而彰顯祂的愛。
13:9 因為「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以及任何別的誡命,都總括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裡面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鄰舍的,所以愛乃是律法的完滿。
四 在從事爭戰上 十三11~14
13:11 再者,你們曉得這時期,現在就是你們該睡醒的時刻了,因為我們1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注1】 指得救的最後一步,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也就是八19、21、23所啟示完滿的兒子名分。
13:12 1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所以我們當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
【注1】 現今的世代是黑夜,主耶穌回來時是黎明,將來的世代,就是國度時代,是白晝。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得體,好像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縱慾淫蕩,不可爭競嫉妒;
13:14 總要1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2打算,去放縱私慾。
【注1】 雖然我們已經浸入基督,已經在基督裡面,(六3,加三27,)但我們還必須在日常的生活中,穿上基督,就是憑基督活著,(加二20,)並活出基督,(腓一 21,)而顯大基督。(腓一20。)穿上基督,與穿上光的兵器(12)相同,指明基督就是為著那靈和私慾之間爭戰之光的兵器;這爭戰與那靈和肉體情慾的抵抗(加五17)相同,但與我們和魔鬼及其勢力的摔跤(弗六12)不同,也與我們裡面罪的律和善的律(七23)的交戰不同。
【注2】 或,安排。原文與十二17的準備同字根。準備含供應意。不要為肉體打算,就是不要為肉體準備什麼,供應什麼,使肉體得到支持和便利,去放縱私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