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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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使徒行傳 徒八14至35及注

第二十三篇 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十八)

主保留經綸的靈
防止獨立的態度
一個特別的事例
基督身體的開展
信徒浸入主耶穌的名裡
信徒與基督的身體聯合
西門的事例
見證主的話
腓利離開在撒瑪利亞的工作



第二十三篇 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十八)

 讀經:使徒行傳八章十四至三十五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行傳八章所陳明的榜樣。

主保留經綸的靈

 行傳八章十四至十六節說,『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神的話,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既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任何人身上,他們只是浸入主耶穌的名裡。』在這些經文裡,我們看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分散的聖徒在傳福音的事上作得很好。他們帶著福音移民,腓利也加強了他們對福音的傳講。結果,他們完成了奇妙的工作。然而,主雖然藉著分散的聖徒和傳福音者腓利的傳揚作了許多,但祂保留了一件事-經綸的靈。按八章十四至十六節,撒瑪利亞信徒還沒有接受經綸的靈。彼得和約翰被打發到他們那裡去,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在經綸一面受聖靈。

防止獨立的態度

 我們在這些經文中,看到關於福音工作重要的榜樣。我們從這榜樣看見,福音工作不該向基督的身體獨立。分散的聖徒和傳福音者腓利完成了很好的工作。但主若不保留些什麼,他們可能受鼓勵要獨立。他們可能說,『彼得、約翰,我們所作的,和你們在耶路撒冷所作的一樣。你們能作的,我們也能作。』為著防止這樣獨立的態度,主保留了經綸的靈。

一個特別的事例

 按照八章十五節,彼得和約翰為撒瑪利亞信徒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這裡的情況與二章三十八節的不同。在那裡使徒傳講並供應基督,聽見的人悔改相信祂,卻領受三一神這奇妙的靈。這含示這靈就是復活升天的基督自己。二章三十八節的領受聖靈是在素質與經綸兩方面,意義是普遍的,包羅一切的,與八章十五至十七節的領受聖靈不同,這是專指在經綸一面,領受降在信徒身上的聖靈。

 十六節告訴我們,在彼得和約翰來到以前,聖靈還沒有降在撒瑪利亞信徒身上。這不是說,撒瑪利亞信徒在信主時,沒有在裡面素質一面受到聖靈。照新約以弗所一章十三節和加拉太三章二節的教訓,他們信而重生時,應該已經在素質一面受了聖靈。(約三6,36。)但他們還沒有在經綸一面受到聖靈,使他們與基督的身體聯合。聖靈沒有在外面和經綸一面降在他們身上,原因乃是要等使徒來,將他們帶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因為召會的實際建立,是藉著使徒在耶路撒冷開始的。但哥尼流家裡的人與這事例不同,他們在信主時,就在裡面素質一面受了聖靈,使他們重生,同時也在外面經綸一面受了聖靈,使他們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並與基督的身體聯合;因為那時福音是直接由彼得傳的,他在召會開始實際建造的事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基督身體的開展

 我們需要從這裡所陳明的榜樣,學習在我們的福音工作上,不向基督的身體獨立。假設有人移民到某地,開始在那地作工,這些聖徒若認為自己凡事都能作,就可能向基督的身體獨立。這就是說,他們實際上成了分裂,成了宗派。

 行傳八章的榜樣啟示,基督身體的頭是主宰一切的。祂把許多東西賜給了撒瑪利亞信徒,但直等使徒來到,按手在信徒身上,才把經綸的靈賜給他們。惟有在那時,經綸的靈才降在這些初信的人身上。

 今天多數信徒中間的光景,與行傳八章的大不相同。基督教工人常持一種態度,認為他們夠資格作一切事。今天開辦所謂的召會,似乎比開餐廳還容易,至少是一樣的容易。這光景是何等可悲!

 在行傳八章中,當移民的人從耶路撒冷出來時,並沒有建立他們自己的召會。相反的,他們乃是開展基督的身體。在撒瑪利亞的工作需要使徒的印證。因此,彼得和約翰印證了初信的人,並藉著按手在他們身上,將他們聯於基督的身體。然後那靈在經綸一面降在這些信徒身上,使他們與基督的身體聯合。由此可見,在撒瑪利亞的工作不是獨立的工作,個別的工作。在撒瑪利亞所產生的,乃是基督身體真正的開展。在那地的召會,不是獨立、個別的屬於移民的聖徒,也不是個別、獨立的屬於腓利的工作。不,這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這就是說,藉著移民和腓利的傳福音所產生的,乃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自然而然的,基督身體的一得著了維持。這與今天的光景不同。

信徒浸入主耶穌的名裡

 八章十六節說,在使徒來到撤瑪利亞以前,那裡的信徒『只是浸入主耶穌的名裡。』請注意這節不是說在這名裡受浸,乃是說浸入這名裡。名是指人位。浸入主耶穌的名裡,就是浸入主的人位裡,與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的基督聯合,與活的主有生機的聯結。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囑咐門徒要將信徒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但後來實行時,在行傳八章十六節和十九章五節,信徒是浸入主耶穌的名裡;在羅馬六章三節和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是浸入基督。這指明:(一)浸入主耶穌的名裡,等於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因為主耶穌乃是三一神,就是神自己的具體化身;(西二9;)(二)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或浸入主耶穌的名裡,等於浸入基督的人位裡。

 撒瑪利亞的信徒既已浸入主耶穌的名,就是浸入主自己,他們就必在裡面,素質一面受了生命的靈,使他們不僅從主而生,也與主聯合,(林前六17,)縱然他們在外面,經綸一面還沒有受到能力的靈。

信徒與基督的身體聯合

 八章十七節,『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彼得和約翰受差遣到撒瑪利亞,不僅是要證實腓利所傳的福音,(這腓利是七個被派服事飯食的人之一,)也是要藉著按手在撤瑪利亞人身上,將在撒瑪利亞的召會帶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在撒瑪利亞的召會是由撒瑪利亞人組成的,而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聖靈承認這按手,降在撒瑪利亞人身上,表明他們與基督身體的聯合。這樣,撒瑪利亞信徒除了在信主耶穌時,在素質一面受了聖靈之外,也在經綸一面受了聖靈。

西門的事例

 在八章九至十三節,我們看見在撒瑪利亞城裡有一個行邪術,名叫西門的人信了主,也受了浸。他看見藉著使徒的按手,便有那靈賜下,『就拿錢給他們,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徒八18~19。)西門的請求,指明他行邪術使人驚奇,(徒八9,)是為著錢。

 在二十節彼得對西門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毀壞吧,因你以為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得的。』這裡的『毀壞,』不是永遠的滅亡,乃是一種刑罰,如在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和馬太七章十三節者。這特別是指人的行為和工作遭毀壞。(林前三15。)西門信了福音,也受了浸;(徒八13;)因此,他應當已經初步得救,但還沒有在與錢有關的惡念和惡行上得救。所以他當為這惡悔改,使他得著主的赦免;否則就要和他的銀子同受刑罰。

見證主的話

 說到彼得和約翰,八章二十五節說,『使徒既鄭重見證並講論了主的話,就回耶路撒冷去,一路在撒瑪利亞好些村莊傳揚福音。』見證主的話是用個人對主的經歷作證,講論主的話是按著主的啟示傳揚並教導。我們要作見證,就需要對主或屬靈的事物有看見並享受的經歷。

腓利離開在撒瑪利亞的工作

 八章二十六節說,『有主的一位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這裡我們看見,腓利離開了撒瑪利亞的工作。他傳福音給一個埃提阿伯人,然後被主的靈提去。(徒八39。)在這裡我們看見,關於福音工作的另一個榜樣。腓利在撒瑪利亞的工作上,扮演了主要的角色。毫無疑問,信徒信任他,也倚靠他。但突然間,一位天使告訴他,起來,向南走。雖然腓利對撒瑪利亞的信徒有很大的幫助,但天使一要求,他即刻就能離開那裡的工作。

 從腓利離開撒瑪利亞的工作這榜樣,我們看見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每當我們前往一地,在那地建立了召會,就該預備好離開,甚至被『提去。』然而,我們在一地建立了剛強的召會,多半會有留下的傾向。我們會說,『這城將成為我的家。我要在這裡買房子定居。』把你從你所建立的召會『提了去,』你會高興嗎?按這裡的榜樣,我們必須預備好,離開任何藉著我們建立的工作。這就是說,我們該時時預備好,從一地的工作中被提去。

 沒有一個工作該留在我們手中。被提去,意思就是不把工作留在自己手中。無論我們作了多少或完成了多少,都必須預備好將我們的工作留給召會,留給聖徒,留給主,並讓聖靈把我們提去。

 我從自己的經歷,能見證關於跟從腓利離開撒瑪利亞工作這榜樣的事。我曾在煙台、上海和台灣島上作工。雖然我在那些地方作了許多,但我時時預備好離開。時間一到,我果真離開了煙台、上海和台灣。

 傳道人或牧師很容易將他的工作視為他的事業。我們若這樣作,就會把工作留在自己的『口袋』裡。一旦召會藉著我們建立起來,就成了我們『口袋裡的召會。』這不該是我們在主恢復裡的作法。我們在一地無論為主作了多少,都必須時時預備好離開,把工作留給召會、聖徒和主自己。這是重要的原則,我們今天需要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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