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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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約翰福音 十八1~十九30及注

第四十二篇 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為著繁增(一)

壹 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以經過過程
 一 到園子裡去
 二 被假門徒出賣
 三 我是』自願被捉拿
 四 從容的照顧門徒
 五 沒有任何抗拒
貳 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
 一 是被察驗的逾越節羊羔
 二 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
  1 被一個最親近的門徒所否認
  2 審判者被審判
 三 為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人的法律所察驗
  1 在神的主宰之下
  2 審判者被審判
三 在人的不公不義中被判刑
肆 在神的主宰中為死亡所試驗
 一 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
 二 『被列在罪犯之中』
 三 被希伯來宗教、羅馬(拉丁)政治和希利尼文化代表的人類所殺
 四 兵丁分祂的外衣
 五 將祂的生命分賜給門徒,以照顧祂的母親
 六 戲弄祂,送醋給祂喝
 七 完成了祂包羅萬有之死的工作



第四十二篇 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為著繁增(一)

 約翰十八、十九章告訴我們主如何被出賣、受審、釘十字架並埋葬。我們讀四福音裡主耶穌釘十字架的記述,就發現前三卷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是循同樣的路線記載。但約翰福音所記載的卻完全不同。例如,前三卷福音書記載主耶穌被釘並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還隨著好些神跡;比如:天變黑暗了,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七45,51;)還有,主從十字架上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棄絕我?』這是其它福音書所有,卻在約翰福音中看不到的。然而,約翰福音也記載了一些前三卷福音書所看不到的,如兵丁戲弄主,(約十九2~3,)以及從主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所以,這些記載是沿著兩條不同的線。我們必須知道這兩條線背後的目的。

 按照馬太、馬可和路加的記載,主的死主要的目的是要救贖我們。祂為我們並為我們的罪死了,以完成救贖的工作。主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棄絕我?』因為那一刻神將我們所有的罪都歸在主身上,祂成了擔罪的人,替我們成了罪人,擔當我們的罪。所以神棄絕了祂。路加特別記載,主是救贖主,救贖我們脫離罪。因那裡告訴我們,主和兩個罪人,兩個強盜同死,一個得救了,一個沉淪了。(路二三32,39~43。)這樣的記載在約翰福音裡找不到。那麼約翰記載的目的是什麼?約翰福音既是生命的福音,他對基督之死的記載就遵循生命的線。約翰的目的是要表明,主耶穌是神的彰顯,作我們的生命,祂死在十字架上,目的是要將祂自己釋放給我們作生命。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目的是為了將祂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

 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思想整本約翰福音。在這卷書中,作者在聖靈的感動下,指出主耶穌是神的彰顯,來作生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祂必須死而復活,化身為另一形狀,就是靈,以便進入我們裡面,與我們是一,把我們帶進神裡面,把神帶進我們裡面,使神和我們成為相互的住處。在約翰十七章主禱告,願所有的門徒既從神而生,認識父的名和生命,屬於父的家,就要在父的名裡成為一,從世界分別出來,聖別活在神裡面,並且在三一神裡完全是一,實現作神眾子的榮耀。如本章所啟示的,藉著在神的生命和性情裡,在聖別中,並且在三一神的榮耀裡,我們都能成為一,作神團體的彰顯。這樣,主,神的兒子,就能藉著我們得以顯現並得榮,父也能在子裡藉著這團體器皿得以顯現並得榮。接著,作者記載了主如何被釘十字架,進入死,又在復活裡從死裡出來。藉著思考這整幅圖畫,我們就能看見十八、十九章對主之死記載的目的。

 我很欣賞本篇信息的篇題:『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為著繁增。』我特別喜愛『經過過程』和『繁增』這兩個辭。約翰十八至二十一章啟示,生命經過了死而復活的過程,便得以繁增。一粒麥子已經繁增成了許多子粒。(約十二24。)神惟一的獨生子已經繁增為神的眾子。當我們來到二十章時,將要看見這惟一的獨生子在復活裡生出許多弟兄來,這許多弟兄就是祂的繁增。主如何能有這種繁增?惟有藉著經過死與復活的過程。

壹 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以經過過程

 主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以經過過程。(約十八1~2。)這就是說,祂自願走進死亡。在約翰十章祂告訴我們,祂要特意為我們捨命。祂是生命的主,祂就是生命。祂有權柄受死,也有權柄復活。祂自願進入死,又從死裡出來。祂並沒有死的問題,因此祂不需要死。祂有特權,可以決定要不要死。祂可以定意去死,或者定意不死。然而對我們來說,死亡卻不是可以選擇的事。當死臨到我們的時候,我們不能說,『死阿,我還沒預備好,請你改天再來吧!』我們沒有能力也沒有權怲拒絕死亡。當死來臨時,人人都要被征服。但對主卻不是這樣,因為祂是生命的主,並且就是生命本身。祂若不願死,祂就有能力和權柄拒絕死,而不死。祂有權柄將死亡打發走。雖然祂沒有被迫受死,祂卻自願受死,因為祂來是要將自己分賜給我們作生命。祂知道惟有藉著死,才能將祂自己釋放到我們裡面作生命。事實上,祂已經說過,祂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約十二24。)這粒麥子若不願去死,如何能釋放生命,結出許多子粒來?從約翰十八、十九章,我們清楚看見主耶穌十分自願受死。

 一 到園子裡去

 主自願受死的第一個證明,就是祂到園子裡去。(約十八1。),這就是說,祂去到一個能被人捉拿的地方。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所記載的長篇信息中,祂將所要經過的過程說得很清楚,接著在十七章,祂為這過程禱告:禱告完畢,祂就到園子裡去。按照馬太、馬可和路加的記載,主是到園子裡去禱告。那三卷福音書啟示,主是擔罪者,祂擔當我們的罪。因此,祂必須到父面前去禱告。但約翰福音沒有這樣的記載。約翰的記載表明,祂到園子裡不是為禱告,乃是為將自己交給那過程。祂去那裡是要被捉拿,被逮捕,被交給死。這就是說,祂自願交出自己,主沒有躲藏起來,卻甘願將自己獻上以經過過程,將自己交給要處死祂的人。

 二 被假門徒出賣

 主知道猶大要出賣祂,(約十三11,21~27,)但祂並不逃避。這也證明祂自願交出自己,以經過過程。撒但利用主的假門徒把祂置於死地,卻不知道他這麼作,倒給了主經過過程的機會。主以此為得榮耀的機會,(約十三31~32,)也就是說,祂將藉著死與復活而繁增。

 三 我是』自願被捉拿

 指明主自願受死的另一件事,就是人沒有發現祂,是祂到他們面前去。那假門徒猶大帶了兩班人來-政治的和宗教的。兵丁是政治人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差役是宗教人物。宗教界和政治界合作,將生命的主置於死地。然而,他們沒有找到主,是主到他們面前去。在主禱告的時候,兵丁沒有來捉拿祂,是耶穌出來迎著他們說,『你們找誰?』(約十八4。)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對他們說,『我是。』(約十八5。)他們聽見這句話,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6。)『我是』這句話叫他們驚慌,這就是『耶和華』這名的意思。這指明他們來捉拿的那一位就是耶和華神。主並沒有趁這機會逃跑,卻再次問他們:『你們找誰?』所以,不是他們捉拿了主,乃是主將自己交給他們。

 耶和華這名的意思,乃是『我就是那我是。』主耶穌是那位偉大的『我是。』在約翰八章二十四節,主告訴猶太人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換句話說,他們若不信耶穌是耶和華神,就要死在他們的罪中。猶太人聽過這話,如今又聽見這話,就驚慌的倒在地上。主再就近問他們說,『你們找誰?』祂不是被捉拿,乃是將自己交給他們,這證明祂是自願受死的。祂若不願意死,沒有人能拿住祂,因為祂能叫人人驚慌,使他們倒在地上。祂只須說一句話,捉祂的人就要倒斃。祂若不願被捕,他們怎能抓得住祂?這證明約翰福音的目的,是顯示主是生命的主,祂自願去死,為要將自己釋放出來作生命。

 四 從容的照顧門徒

 當主將自己交給人的時候,祂極其從容的妥善照顧祂的門徒。在約翰十八章八節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走吧!』這是應驗主從前(約十七12)所說的話:『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這裡我們看見主遭假門徒出賣,且被兵丁捉拿,但仍妥善照顧門徒,這啟示出祂是從容不迫的經過死的過程。祂絲毫不因死的環境而害怕。

 五 沒有任何抗拒

 彼得削去大祭司僕人馬勒古右耳的事件,也證明主自願受死。(約十八10~11。)彼得是很粗魯的弟兄,不知道主的目的。他雖然有意幫助主,卻只惹了麻煩。主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主叫彼得收刀入鞘,因為祂來是要完成父的目的,就是把自己當作生命賜給人。主甘心樂意喝父給祂的杯,不是被迫來喝。祂自願將自己交給死亡,以便釋放祂的生命,結出許多果子來。

 在十八章十、十一節我們看見,主毫不拒捕。主將自己交給死亡,藉此證明祂就是生命。沒有死亡,如何能證明祂是生命?當主成為人時,祂首先證明祂是神。從一至十七章,主在人中間證明祂是神。如今在十八、十九章,祂要進入死亡證明祂是生命。我們如何能知道主是生命?乃是藉著祂進入死亡而不被死亡征服。主不受死亡的恐嚇、困擾、轄制或支配。當我們讀這兩章時,我們發現主進入死亡,勝過且征服了死亡。

 在這兩章裡,有很多證據證明主勝過並征服死亡。首先,主沒有受死亡恐嚇。當主知道了宗教和政治人物要來捉拿祂,並要把祂置於死地時,祂並不懼怕。祂勇敢的迎著他們,將自己交給他們。其次,當死亡臨到祂時,祂很鎮靜。祂面對死亡時,從容不迫的照顧門徒,叫捉拿祂的人讓門徒去。假定有一隊警察來捉你,你會從容嗎?但在這兩章所描述的每個情景中,主都是從容的,祂沒有被死亡的恐懼所動搖或影響。照樣,主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也很鎮靜。甚至當祂被釘十字架時,祂也非常從容,不感苦惱。祂在十字架上時,還能照顧祂的母親。祂受難時,諸般苦楚交集,但經上記載祂始終是鎮靜的。

 主的生命是能征服並勝過死亡的生命。祂藉著釘十字架進入死亡,又藉著復活從死亡裡出來。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證明,祂是死亡所不能影響、不能勝過、不能征服的生命?祂征服了死亡,因為祂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約翰十八、十九章告訴我們,當主進入死亡時,是何等剛強有能。當死亡威脅著祂時,祂是剛強的、有能的,不被死亡的影響所征服。祂能進入死亡再從死亡裡出來,而不受死亡傷害,不被死亡拘禁。這是何等的確證-祂是生命!

貳 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

 一 是被察驗的逾越節羊羔

 主在祂的尊嚴中為人類所察驗,(約十八12~十八38上,)就像逾越節的羊羔被人察驗一樣。(出十二2~6。)主耶穌這逾越節的羊羔在逾越節時被釘在十字架上。按照預表,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之前,必須先受察驗,斷定它身上有無瑕疵。基督為人類所察驗,就是這預表的應驗。彼拉多在察驗祂之後宣佈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該定罪的。』(約十八38,十九4,6。)在這逾越節的羊羔身上,沒有瑕疵,祂完全合格來作神百姓的羊羔。

 二 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

  1 被一個最親近的門徒所否認

 主為猶太人按著他們宗教中神的律法所察驗。(約十八12~27。)這次察驗是很不愉快的,主甚至被一個最親近的門徒所否認。(約十八17~18,25~27。)當祂受察驗時,彼得三次否認祂。你能忍受這事嗎?這事若臨到我們,我們一定會斥責彼得;但主一句話都不說。

  2 審判者被審判

 當大祭司察驗並審判主時,反為主在祂的尊嚴裡所審判。(約十八19~21。)主毫不懼怕,對大祭司說話滿有尊嚴。當逾越節的羊羔受察驗時,察驗者反為祂所察驗,暴露出瑕疵來。

 三 為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人的法律所察驗

  1 在神的主宰之下

 主為外邦人按著羅馬帝國的法律所察驗。(約十八28~38上。)羅馬帝國的法律是有名的,甚至今天還有很多國家的法律以羅馬法為基礎。在主被外邦人按著他們政治上的法律所察驗之前,祂按著猶太律法受察驗,被判死刑。然後祂被羅馬政治所察驗,就是被屬地權勢的法律所察驗。猶太律法執行死刑,是將罪犯用石頭打死。(約十八31,利二四16。)當時若仍採用這種處決的方法,主耶穌就可能被人用石頭打死。但那樣就不會應驗主所說的預言,祂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三14。)

 多年前我讀過一篇文章,描述猶太人在逾越節怎樣宰羊羔。那篇文章說,猶太人拿兩根木頭作成十字架,將羊羔放在十字架上,將它的兩隻後腿綁在十字架底端,將張開的兩隻前腿捆在橫木上,然後宰羊羔,使它的血流盡。所以,逾越節的羊羔被殺,就是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一幅圖畫。雖然猶太人按著他們的律法處決罪犯,是將罪犯用石頭打死,但主被釘十字架時,猶太國已失去權勢,因此,失去合法的權力按著他們的律法處決罪犯。在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前不久,羅馬政府採用了釘十字架作處決罪犯的方法。這個決定是在神的主宰之下,使有關基督被釘十字架的預言得以應驗。(約十九31~32,十二32~33。)

  2 審判者被審判

 當彼拉多審判主耶穌的時候,自己反為主在祂的尊嚴裡所審判。(約十八33~38上。)彼拉多是羅馬帝國的總督,非常膽怯。他是一個政治人物的好例子。他雖然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但他和所有的政治人物一樣,害怕百姓。今天的政治人物也是這樣。彼拉多查不出主耶穌有什麼該定罪的,他知道主沒有作過什麼錯事;但百姓的聲音征服了他,他不真誠、不忠信。

 當主被帶到彼拉多面前時,似乎是彼拉多審判祂,但至終卻是主審判彼拉多。我們看過,彼拉多的一個特徵就是膽怯,怕猶太百姓。他知道主耶穌是無罪的,也宣告查不出祂有什麼錯來。但是因他懼怕猶太人,就定了主的罪,判了祂死刑。這是不公不義的。當主告訴彼拉多,祂來到世間『為要給真理作見證,』並且『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聲音。』(約十八37。)彼拉多對祂說,『真理是什麼?』(約十八38。)這指明是主審判彼拉多。實際上主是說,『你是這樣一個高級行政長官,卻不明白真理是什麼,那你就是虛偽的人,你不真誠。』此後,彼拉多被暴露且蒙羞,就不再審判主了。在此,我們看見政治的黑暗。

三 在人的不公不義中被判刑

 主耶穌被察驗之後,祂這位完全者便在人的不公不義中被判刑。(約十八38下~十九16。)這不公正的判決暴露了宗教的盲目和政治的黑暗。(約十八38下~39,十九1,4~5,8~14,16。)猶太宗教徒棄絕了最義的一位,選擇一個強盜。(約十八39~40,十九6~7,12,15。)他們是何等的盲目!他們被他們的宗教和仇恨蒙蔽了。彼拉多這外邦的政客,知道也宣告主耶穌無罪,卻仍判了祂死罪,以討好猶太百姓。(約十八38上~39,十九1,4~5,8~14,16。)他是何等的政治!宗教和政治合作,對基督作了不公正的判決。帶頭作這事的不是政治,乃是宗教;宗教利用黑暗政治的權勢作了這事。

肆 在神的主宰中為死亡所試驗

 一 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

 在繁增的過程中,主耶穌在神的主宰中為死亡所試驗。(約十九17~30。)在不公正的判決之後,祂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了。(約十九17。)『各各他』在拉丁文的意思是髑髏地。主被釘十字架之地的意義,指明侮辱和羞恥。祂在侮辱和羞恥中受死。

 二 『被列在罪犯之中』

 在各各他,『他們就在那裡釘祂十字架,另有兩個人和祂同釘,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約十九18。)這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二節的預言所說:彌賽亞將被『列在罪犯之中。』祂不但在侮辱和羞恥之地被處死,且被當作一個罪犯來對待。

 三 被希伯來宗教、羅馬(拉丁)政治和希利尼文化代表的人類所殺

 照著神的主宰,主被希伯來宗教、羅馬政治和希臘文化代表的人類所殺。(約十九19~22。)約翰十九章十九節說,『彼拉多又寫了一個標示,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這標示是用希伯來文、拉丁文、希利尼文寫的。(約十九20。)希伯來文代表希伯來宗教,羅馬文(拉丁文)代表羅馬政治,希利尼文(希臘文)代表希利尼文化。這三樣加起來,代表全人類的全世界。這表徵主耶穌作神的羔羊,是被全人類所殺,也是為全人類被殺。當猶太人的祭司長要求彼拉多更改他所寫的字時,彼拉多回答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約十九22。)彼拉多所寫的,不是出於他自己,乃是在神主宰的手下,他無法更改。

 四 兵丁分祂的外衣

 宗教是盲目的,政治是黑暗的,總督是虛偽的,兵丁是貪婪的。他們既將耶穌釘在十字架,就拿祂的外衣,每兵分得一分。因祂的裡衣原沒有縫,他們就拈鬮看誰得著。(約十九23~24。)這不是出於兵丁,乃是出於神的主宰。這事發生,使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的預言得以應驗。兵丁完全按著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的話作了。我們由此看出主的死是神的主宰所計劃的。神若沒有計劃這事,就沒有人能將生命的主處死。所有得應驗的預言,都證明主的死不是出於人,乃是出於神的主宰。

 五 將祂的生命分賜給門徒,以照顧祂的母親

 可能大多數的基督徒都知道,主在十字架上說了七句話。這十架的七言很有名。主說的第一句話是:『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第二句是:『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第三句是:『婦人,看哪,你的兒子。…看哪,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這三句話是主被釘十字架的前三小時說的。主在十字架上六小時-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這在四福音書中記載得很清楚。在前三小時中,祂所遭遇的事都是人所作的。人逼迫、戲弄祂,並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但在後三小時中,祂所遭遇的事都是神所作的。神將祂看作罪人,看作罪的代替,並且審判祂。祂在後三個小時中說了另外四句話。在馬太二十七章四十六節主耶穌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棄絕我?』(太二七46。)這是在十字架上的第四句話。第五句是:『我渴了。』(約十九28。)第六句是:『成了。』(約十九30。)第七句是:『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裡。』(路二三46。)

 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看見祂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婦人,看哪,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哪,你的母親。從那時候,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約十九26~27。)我們已看見,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第一句話是:『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然後在路加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主對與祂同釘的兩個強盜中之一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句話與救恩有關,因為路加的記載,證明主是罪人的救主。

 『父阿,赦免他們,』這話是為著罪人的禱告。照樣,『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話是給得救罪人的福音應許。但在約翰十九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這裡,主對祂的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又對祂的門徒說,『看哪,你的母親,』這些話指明生命的聯結;因為約翰福音見證主是分賜到信徒裡面的生命。藉這生命,祂所愛的門徒能與祂是一,成為祂母親的兒子;祂母親也能成為祂所愛之門徒的母親。按照約翰的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是為著生命的轉移,為著將祂的生命分賜到祂的門徒裡面。藉這生命的轉移,祂的一個門徒可以成為祂母親的兒子,祂母親可以成為那門徒的母親。這不是指明救恩,乃是指明生命的轉移。因此,約翰福音不是救恩的福音,乃是轉移到所有信徒裡面之生命的福音。

 我們必須注意,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裡,當主在十字架上時,祂對罪人說話,特別是對一個強盜說話,把他從咒詛中救贖出來,好與祂同在樂園中。這確實與救贖有關。在約翰福音中,主對祂母親和祂門徒說話。主的母親怎能成為祂門徒的母親?祂的門徒怎能成為祂母親的兒子?是藉著救贖嗎?當然不是。只有藉著生命,藉著生命的聯結,藉著生命的合一,藉著重生的生命才能。主藉著死,將祂自己分賜給門徒約翰,約翰藉著神聖的生命得與主聯結並成為一。所以,主的母親成了約翰的母親。為什麼在路加福音主對強盜說話,在約翰福音主對祂的母親及門徒說話?因為在路加福音,主受死是要救贖罪人脫離罪的咒詛。我們可能和強盜一樣有罪,但我們也能蒙救贖脫離咒詛,立刻和主同在樂園裡。因此在路加福音,有關於主救贖之死的福音要傳給罪人。但在約翰福音,主耶穌受死好將祂自己這生命釋放並分賜到門徒裡面,因而使所有的門徒都與祂成為一。因此,所有的門徒都是祂母親的兒子。因著主的生命和主的死,主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與祂是一。藉此,我們成了祂母親的兒子。這證明按照約翰福音,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為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作生命。

 六 戲弄祂,送醋給祂喝

 二十八、二十九節接著說,『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就,為要成就經書,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綿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邊。』渴是死的滋味。(路十六24,啟二一8。)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嘗了死味。(來二9。)這裡的牛膝草該是馬太二十七章二十九節和馬可十五章十九節的葦子,那是一種牛膝草葦子。主釘十字架之前,人給祂苦膽和沒藥調和的酒,是作麻醉用,(太二七34,可十五23,)祂不肯喝。但這裡祂在十字架上臨終時,人拿醋給祂是戲弄祂。(路二三36。)在主被釘十字架時,祂穿衣和飲水的權利,和祂的生命一併被剝奪了。

 七 完成了祂包羅萬有之死的工作

 三十節說,『耶穌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交付了。』主不斷作工,直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約五17。)然而,甚至在祂釘十字架時仍在作工。我們怎麼知道祂在十字架上仍在作工?因為在祂臨終前,祂說,『成了!』祂被釘十字架時,仍在作工以救贖罪人,毀壞蛇,釋放神聖的生命,並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在最後一分鐘,每一件事都完成後,主就向整個宇宙宣告說,『成了!』然後祂死了,進入安息。讚美主耶穌!只有祂能這樣作。祂藉著釘十字架,完成了包羅萬有之死的工作,藉此成功救贖,結束舊造,並釋放祂復活的生命,以產生新造,完成神的定旨。在死的過桯中,祂以行動向敵對者和信祂者證明,祂是生命。死的恐怖局面,絲毫沒有使祂懼怕,反而形成一個對比,有力的證明祂是生命,與死相對,絲毫不受死的影響。所以主在此所指成了的工作,包括成功救贖,結束舊造,釋放祂復活的生命,並展示祂是那死亡所不能影響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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