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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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利未記 十12至20及注

第三十四篇 祭司的功課和規條(二)

貳 祭司的規條
 一 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祭壇旁不帶酵的吃,作他們的分
 二 百姓所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牲中,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腿,(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祭司要在潔淨的地方吃
 三 祭司要在聖所吃那至聖的、其血未帶進至聖所的贖罪祭,為要他們擔去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遮罪
 四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因著神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死的審判而有所軟弱,就不適合吃贖罪祭



第三十四篇 祭司的功課和規條(二)

 讀經:利未記十章十二至二十節。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說到祭司的功課。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祭司的規條。

貳 祭司的規條

 雖然在榮耀的日子,滿了祝福和享受的日子,有嚴厲的事發生在亞倫身上,(利十1~11,)但在十章十二節,我們看到神的憐憫和恩典再次臨到。『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把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拿來,在祭壇旁不帶酵的吃,因為這是至聖的。』這節不是說到燔祭、贖罪祭、或贖愆祭,乃是說到素祭。這裡的素祭是神憐憫和恩典的事。照我們的想法,亞倫和他兒子受了十章一至十一節的改正之後,隨即需要贖罪祭。但摩西卻告訴他們把素祭拿來吃。有東西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吃。在人需要的時候給他們東西吃,乃是向他們顯示憐憫。

 燒滅拿答和亞比戶那聖別的火,是為了審判。這審判不是施行在不信者身上,乃是施行在神子民的身上。按照林前十一章二十七至三十二節,這種審判乃是管教性的懲罰,是憐憫的改正,而不是使人沉淪的審判。神對亞倫兩個兒子的審判,並沒有終止神對祂百姓的憐憫。就如利未記十章十二節所指明的,這裡神的憐憫乃是隨著祂的管教和改正。

 一 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祭壇旁不帶酵的吃,作他們的分

 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祭壇旁不帶酵的吃,作他們的分。(利十12~13。)這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作我們的素祭,其餘留的部分是給我們這些新約祭司享受的分。按照利未記二章,素祭中上好的分,連同乳香,是獻給神的火祭。剩下的素祭是給祭司的。基督作素祭,首先給神滿足,然後再給我們享受並滿足。

 我要再次強調一個事實,就是十二、十三節的素祭,緊接在拿答和亞比戶所受管教的審判之後,這指明神是有憐憫的。在這死亡的審判之後,摩西不是說,『亞倫,你犯錯了,現在你該向神獻贖罪祭。』相反的,摩西並沒有告訴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獻贖罪祭或燔祭,反倒告訴他們要吃剩下的素祭。這指明審判和改正的神一直是有憐憫的。

 素祭乃是至聖的,要在聖處吃,就是在神所在的地方吃。這就是說,素祭要在神的面前吃。不僅如此,這祭必須在十字架(祭壇)的旁邊吃。沒有十字架,我們就沒有地位享受基督的一切。並且,素祭還必須無罪(不帶酵)的吃,作那在神聖別的火中,蒙神悅納的祭。

 二 百姓所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牲中,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腿,(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祭司要在潔淨的地方吃

 百姓所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牲中,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腿,(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祭司要在潔淨的地方吃。(利十14~15。)這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與神分享基督作信徒之平安祭的某些方面。

 搖祭的胸表徵基督在祂的復活裡那愛的度量。基督有特別的度量,以神的愛來愛。祂那愛的度量不是在天然的生命裡,乃是在復活裡。

 舉祭的腿表徵基督在祂的升天裡那加強的能力。我們肉身最強的部分是腿。它們不只有站立的能力,更有加強的能力。今天基督在祂的升天裡正加強我們。

 胸與腿要在潔淨的地方吃,這潔淨的地方表徵遠離罪或任何消極事物的潔淨光景。不僅如此,所吃的這祭,還要作那在神聖別的火中,蒙神悅納的祭。

 三 祭司要在聖所吃那至聖的、其血未帶進至聖所的贖罪祭,為要他們擔去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遮罪

 祭司要在聖所吃那至聖的、其血未帶進至聖所的贖罪祭,使他們可以擔去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會眾遮罪。(利十17下~18。)這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有分於作信徒之贖罪祭的基督。這樣的有分,是指有分於基督那擔罪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擔負神子民的難處。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有分於這祭,好將基督這對付罪的生命供應信徒,使他們可以對付罪。這樣對付的目的,是要平息信徒與神之間的光景,恢復他們與神之間中斷了的交通。

 十七節說到要為百姓遮罪。遮罪一辭,在舊約裡不是指基督所完成的救贖。舊約裡的遮罪乃是個預表,指向基督的救贖。

 在希伯來文裡,遮罪一辭的意思是『遮蓋。』這辭的名詞在十六章二節、十三至十五節譯為『遮罪蓋,』也是指見證之約櫃的蓋。當人前來接觸神的時候,至聖所內約櫃裡的十誡就暴露人有罪的光景,指明在有罪的人與公義的神之間有難處。因此,這兩下之間沒有和平。然而,贖罪祭的血灑在遮蓋約櫃的蓋上,表徵前來接觸神之人的罪,已經得著了遮蓋。

 在舊約時代,基督還沒有來,但有一個指向基督的預表,就是獻給神作贖罪祭的動物祭牲。在贖罪日,動物被殺,所流的血被帶進至聖所,並灑在約櫃的蓋上。藉此,神與人之間的難處就得到遮蓋,但還未得到解決。這個遮蓋暫時滿足了神的要求。這就是遮罪、平息,為虧欠的一方作點事,以滿足要求的一方,使兩方產生和平。

 希伯來九章十二節清楚的說到基督的救贖,那裡告訴我們,基督『藉著祂自己的血』,已經『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基督把祂自己的血帶到並灑在諸天之上的時候,就完成了祂那永遠的救贖。這樣,基督就得著了、取得了救贖。救贖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也是由基督這位救贖者從救贖的神手中得到的。我們今天所得著的,不僅僅是遮罪或某種的平息,乃是已經完成的救贖。現今我們正在享受這樣的救贖。

 利未記十章十七至十八節指明,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有分於基督作信徒的贖罪祭,就是有分於基督那擔罪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擔負神子民的難處。我們若想取用基督作贖罪祭,就需要領悟,我們吃了這樣一位基督之後,就該擔負神子民的難處。

 吃不僅是為了滿足,也是為了工作。(帖後三10。)我們若吃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就是那為我們完成救贖,並解決我們與神之間難處的祭,我們就必須擔負責任,解決神子民的難處。

 你若發現某個弟兄有罪的難處,首先你該有負擔為他禱告。然後你可以照著那靈的引導去看望,不是去定罪他或指出他的失敗,乃是去與他交通,把他帶到主的同在中,使他感覺到神的憐憫和恩典。你若能把他帶到神的光中,那光就會照在他身上,並照在他裡面,他就會看見自己的罪、過錯與短缺。

 你想要幫助一個罪人,千萬不要暴露他,或直接指出他的短缺。你這樣作會羞辱他。每個罪人都會極力顧全自己的面子。你若指出一位弟兄的罪,他不會承認,只會顧全自己的面子。這樣,你不但不能把這位弟兄帶到光中,還會激怒他,甚至引起難處。

 幫助犯罪弟兄最好的路,就是自己是個活在與主交通中的人。當你去看望他的時候,你會帶著交通的氣氛,把他帶進光照之神的交通中。在這交通裡,他會蒙光照,也會摸著神的憐憫和恩典。神聖生命的憐憫和恩典會柔軟他的硬心,溫暖他冰冷的心。(因為犯罪使人的心變硬、變冷,犯罪弟兄的心需要柔軟、溫暖下來。)在神那使人柔軟且溫暖的光中,弟兄會看見並承認他的罪。你不需要題起什麼。這樣幫助犯罪的弟兄,乃是在智慧裡來愛他。

 我們若要擔負神子民的難處,就需要豐富的享受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然後我們該帶著許多的禱告和考慮,在愛裡並帶著智慧,把基督那對付罪的生命供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對付自己的罪。我們若是這樣的接觸人,就不會傷害人或召會,反會擔負神子民的難處。

 四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因著神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死的審判而有所軟弱,就不適合吃贖罪祭

 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因著神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死的審判而有所軟弱,就不適合吃贖罪祭。(利十16~17上,19~20。)這表徵神審判那些與我們親近的事奉者時,我們若因此軟弱,就不能有分於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就是不能以祂那對付罪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好把祂供應給信徒作對付罪的生命。

 『摩西急切的在找贖罪祭山羊,發現已經給燒掉了!就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說,你們為什麼沒有在聖所吃贖罪祭?』(利十16~17上。)這贖罪祭的血既沒有帶到聖所裡面,他們就該照摩西所吩咐的,把這祭吃了。(利十18。)摩西因此責備他們沒有這麼作。亞倫對摩西說,『他們今天已經獻了他們的贖罪祭和燔祭,又有這樣的事臨到我,今天我若吃了贖罪祭,豈能在耶和華眼中看為美?』(利十19。)一面,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對神那死的審判感到軟弱;另一面,亞倫正確的考慮到,他和他的兒子們都憂傷而不快樂,在這種情形下吃贖罪祭,不會討主的喜悅。亞倫告訴摩西,因著他們憂傷,不適合吃贖罪祭。『摩西聽了,就以為美。』(利十20。)亞倫的反應令摩西喜悅,摩西代表神,因此神也必喜悅。

 這事件指明,在遵守神所制定之規條的事上,在神的憐憫中,總有餘地顧到我們的光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並沒有合法的遵守神的規條。他們沒有遵從神聖的規條,不是因著不順從,乃是因著積極的考慮到他們的情形。

 這幾節給我們看見,我們不該匆促的遵守神的規條。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沒有匆促的遵守神的規條,反而考慮到他們的情形和光景。亞倫和他兒子們所作的,似乎是違背神的規條,實際上卻是在智慧裡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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