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事奉的條例 八1~十20
四 祭司的功課和規條 十1~20
1 從拿答和亞比戶所學的功課 1~11
10:1 亞倫的兒子1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2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注1】 關於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消極的光景,乃是發生在九22~24所描述榮耀和祝福之日以後不久,可能就在當日末了。
【注2】 拿答和亞比戶所獻的凡火,乃是凡俗的火,不是聖別的火。這不是從祭壇,(十六12,)就是從神,從天(九24)來的火,乃是從人,從地來的火,沒有以遮罪為基礎。凡火表徵人獻給神天然的熱心、天然的喜愛、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拿答和亞比戶為神作事,卻是用天然的方法。因此,神藉著燒滅這兩位祭司,審判這樣的獻凡火。(2。)這是很強的警告,給我們看見,我們接觸神聖的事物時,需要將十字架應用於我們天然的生命。否則,我們若輕率的摸神的聖別事物,會帶進屬靈的死亡,甚至也許導致肉身的死亡,(徒五1~11,林前十一27~32,約壹五16,)作為從聖別之神來的審判。見撒下六7注2,來十二29注1。
10:2 就有1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注1】 這火與凡火相反。這火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是從天來的,不是從地來的。不僅如此,這火是為著審判,不是為著悅納。(參九24。)
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1顯為聖別;在眾民面前,我要1得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注1】 在神這面,祂審判的火(2)也使祂在親近事奉祂的人中顯為聖別,在祂眾民面前得著榮耀。
10:4 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近前來,把你們的弟兄從聖所前抬到1營外。
【注1】 這表徵不聖別的死應當遠離神的聖別的範圍,並遠離神子民的聚集、交通。
10:5 於是二人近前來,把他們穿著祭司內袍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說的。
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1蓬頭散髮,也不可1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全會眾發怒;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火2哀哭。
【注1】 這表徵即使親屬遭受神的審判以至於死,事奉神的人也不該以此為藉口,在服從基督元首權柄的事上,不按次序行,(參林前十一10,15,)並破壞他們行為的完全,(參出二八2注1與注2,)免得他們遭受屬靈生命的死,以致神不喜悅祂的子民。
【注2】 這表徵神全體的子民,該為神對事奉祂之人的不聖別所施行的審判憂傷。
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10:8 耶和華對亞倫說,
10:9 你和你兒子們進會幕的時候,1淡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注1】 這囑咐指明,拿答和亞比戶輕率而不敬畏的行事,獻上凡火給神的原因,很可能是他們喝醉了淡酒或濃酒。9~11節的囑咐,表徵事奉神的人進到召會生活中,不該飲於任何屬於世界享受、肉體興趣、或天然興奮的東西,叫他們不至遭受屬靈的死亡,卻能分辨聖別和凡俗,不潔與潔淨,並且能將神所定規的教導神的子民。
10:10 使你們可以將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分別出來;
10:11 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