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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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出埃及記 出二五34~40及注

第九十三篇 燈台(二)

十一 燈台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十二 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
十三 燈台以及球和枝子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十四 七個燈盞
十五 燈台兩旁各有三個燈盞使燈光對照
十六 六個枝子成三對照耀,以燈台中央的干為目標
十七 祭司點燈
十八 蠟剪和蠟花盤為著修剪燃焦的燈芯
十九 蠟剪和蠟花盤是用精金作的
二十 燈台和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二十一 在聖所裡燈台對著陳設餅的桌子,還挨近約櫃。
二十二 製造並擺設帳幕的器具時,香壇總是隨著燈台的
二十三 帳幕三層不同的光
 (一) 外院子的光
 (二) 聖所裡的光
 (三) 至聖所裡的光
二十四 燈台成了教會,擔負耶穌的見證;而七燈成了神的七靈,彰顯三一神



第九十三篇 燈台(二)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節;四十章四節,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我們對燈台有了一個概念,會幫助我們更詳細地來看燈台。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要用精金作一個燈台;燈台的座,和干,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燈台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燈台包含一個座、一根干,和三對枝子。燈台的每一旁有三個枝子。在每一對枝子下面有一個球,托著幹上的兩個枝子。然後在每一個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我們已經看見,每一個杯是由兩層組成的:底層叫作球,或花萼,就是花朵青綠的底部,還有頂層的花瓣,實際上構成了一朵花。底層叫作球,而頂層叫作花苞。整個花朵,包含花萼與花,乃是一個杯,形狀像杏花。

 我們查考整個燈台,就會看見燈台上有二十五個球。每一個枝子上有三個,有三個各托住一對枝子。四個在燈台的幹上,總共有二十五個。托住各對枝子的三個球沒有花,所以燈台只有二十二朵花。這裡神聖的思想乃是說,燈台實際上是一棵樹,有花萼,也有花。

 如果我們對整個燈台有了概念,就會曉得燈台看起來的確像一棵樹。進一步說,這樣來描述燈台,乃是要給人有長大的觀念。這些經文說到枝子、花苞、杏花。開花表明長大。因此,我們必須牢記,燈台乃是一棵長大的樹。

 燈台既是一棵樹,它就有一些特徵。首先,它是一棵金樹。金錶征神的性情。我們在前一篇信息中指出,金燈台乃是三一神的彰顯。三一神是一棵活的樹,一直生長、發芽並開花。

 我們已經看見,這棵金樹有許多杏花,在預表裡,杏樹表徵復活的生命。亞倫的杖結了熟杏,表徵復活的生命。因此,燈台上的杏花表明它是一棵在復活裡的樹。復活乃是勝過死亡而且不被死亡毀壞、損傷的生命。死亡不能對復活的生命作什麼。死亡能夠把各樣的損害加在別種的生命上,就是加在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以及人的生命上。惟有一種生命是死亡所損傷不了的,這就是復活的生命。復活乃是經過死亡,而且死亡絕對拘禁不了的生命。照聖經完全的啟示來看,神就是這個復活的生命。

 燈台當然是發光的。然而,燈台的頭一個意義不是光,而是生命。光是在燈台的頂端,在這照耀的光底下乃是花。燈台是一種會長大的東西。每一對枝子下面的花萼,指明生命的長大,這些枝子是由生命的長大所產生的。因此,隨著燈台我們還看見生命的分枝,這是在光的照耀之下產生的。生命生出光來,生命也長出光來。這意思是說,光實際上就是生命的開花。我們長大、開花的時候,光就照耀出來了。我們的開花就是我們的照耀。我們因生命而長大,但我們照耀出來的卻是光。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見,隨著燈台的還有神聖的性情、復活、生命和光。燈台上的七個燈盞(37)表徵那靈。因此,隨著燈台的還有五件重要的事:神聖的性情、復活、生命、那靈和光。聖經裡的啟示,尤其是新約裡的啟示,符合燈台的這五方面─神聖的性情、復活、生命、那靈、光。

 現在我們必須看見,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乃是這棵奇妙之樹的一部分。我知道我是這棵金樹的一部分時,真是喜樂得忘形。讚美主,我們在復活裡,我們還有神聖的性情、生命、那靈、照耀的光,我們乃是這棵樹的一部分!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裡的燈台,表徵具體表現在基督裡的三一神。撒迦利亞書四章裡的燈台,表徵彰顯在那靈裡的三一神。最終,在啟示錄有燈台的複製與繁增。出埃及記二十五章和撒迦利亞書四章只有一個燈台,但啟示錄一章有七個燈台。一個燈台經過複製成了七個,這七個燈台就是教會。因著燈台成了教會,而我們是教會的一部分,我們就有理由說,我們乃是燈台的一部分。我有膽量證實說,我是燈台的一部分。我盼望眾聖徒都能宣告這個奇妙的事實。難道你沒有神聖的性情?難道你沒有復活、沒有生命、沒有那靈、沒有照耀的光?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真信徒,以上這些東西我們全都有。

 我們已經看見,燈台是一棵樹。它不是一個沒有光的實體,也不是一個沒有生命的實體。它是活的、生機的,並且是滿了生命的。它是一個樹台,就像一棵樹生長的台。這棵活樹一直在生長、分枝、發芽並開花。

 我們已經指出,開花就是光的照耀。因此,光乃是生命的開花。事實上光就是生命。約翰一章一節、四節說:『太初有話,…話就是神。…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直譯。)這乃是基督─三一神的具體表現─成了生命之光照耀出來。

 燈台是金的,這件事實表徵作為神具體表現的基督,完全是神聖的。但燈台有兩方面是指基督的人性說的。首先,燈台中央的干有四朵花,每一個枝子有三朵花。在聖經裡,四這個數字不是由二加二組成的;而是由三加一或一加三組成的。三這個數字表徵三一神和復活。事實上,我們已經題過,三一神就是復活。因此,照聖經來看,三這個數字表徵在復活裡的三一神。四這個數字在聖經裡表徵受造之物。比如,四活物和四方的風。因此,四這個數字乃是表徵受造。

 基督是神,所以是創造者。但基督也是人,所以祂也是受造之物。有些基督徒聽見基督是創造者,也是受造之物,也許會題出抗議。但聖經明確地說,基督穿上了屬人的性情,祂有一個有血、有肉、有骨的身體。這些豈不是受造之物的成分嗎?不僅如此,歌羅西一章十五節還說,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燈台裡,不但有三一神,也有受造之物,就如四這個數字所表徵的。這是燈台指出基督人性的頭一方面。

 燈台關乎基督人性的第二方面乃是燈芯。燈芯是用纖維作的,主要是用棉花作的。燈點亮的時候,燈芯因著油就燃燒起來。祭司每天早晨必須整理這些燈,修剪燃盡、燒焦的燈芯。燈芯燃盡的部分叫作燈花。原文中燈花這個詞也是動詞,意思是剪掉燈芯燃焦的部分。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八節說到蠟剪和蠟花盤。蠟剪是用來剪燈芯,而蠟花盤是用來裝燈芯燃焦的部分。祭司每天早晨整理燈時,要把燃焦的燈芯剪去,再添上新鮮的油。這就是祭司照顧燈台的工作。

 燈台中惟一不用金作的部分乃是燈芯。因此,燈芯不是表徵神性,而是表徵人性。再者,燈芯會被燒焦的事實,指明燈台不但表徵基督自己,也表徵我們。基督的人性絕不會產生燒焦的燈芯,惟有我們的人性才會被燃盡、被燒焦。當然基督無需蠟剪來整理、來對付。我們讀四福音,就曉得基督從來不需要修剪,因為在祂的為人生活裡絕沒有燃焦的燈芯。然而,我們很容易被燃焦,而且我們天天需要修剪。

 晨更乃是經歷主整理、修剪的最好時間。我能夠作見證說,我向主認罪,求祂赦免我一切的虧欠、失敗、軟弱、過犯的時候,我就經歷了這樣的修剪。如果我們想一想每天的光景,我們就會看見,總有一些燃焦的燈芯是需要修剪的。我們的人性與基督的人性相比實在太低了。祂的人性絕不會產生燈花,而我們的人性卻天天產生燈花,而且天天需要修剪。因此,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需要蠟剪和蠟花盤。

 也許你不曉得誰來作這種整理或修剪的工作。常常我們早晨與基督交通的時候,祂會來修剪我們。有時候祂會用一位長老或一位聖徒來修剪我們。此外,話語的執事也會修剪修剪聖徒、整理整理聖徒。如果你在主裡相當長大、成熟,你和別人交通的時候,不知不覺就會修剪別人。有些人告訴我,在與我交通的過程中,他們一直被我修剪。當然,我沒有意思要修剪什麼人,可是不知不覺、無意之中就把別人修剪了。例如,一位弟兄對我說,我交通的時候所說的一件事情,幫助他解決了夫妻之間的難處。他告訴我說,這種切割、這種修剪,大大幫助了他。

 今天許多基督徒不再照耀,因為他們有一段長長的、燃焦的燈芯。他們燃焦的燈芯是在冒煙,而不是在照耀。在一些例子裡面,燈芯也許不只十二吋長!我們要合式且充分地照耀,就不能沒有修剪。

十一 燈台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四節說:『燈台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燈台中央的幹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表徵基督的人性因著復活的生命而發光照耀。

十二 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

 三十五節說:『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台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這三個球不是托著花,而是托著枝子。這表明枝子長大,是為著分枝的。球或花萼托著枝子,表徵生命的長大。枝子藉著生命的長大而分枝。因此,這裡有生命,有長大,也有分枝。表徵復活生命的分枝,乃是為著照耀。生命長大而分枝,為著能夠照耀。

 這裡雖然題到花,卻沒有說到果子。事實上,果子就是照耀的光。我們可以應用在日常和主交通的生活中。我們在復活的生命裡長大,就會發芽、開花、結果。如果我們拿加拉太五章與以弗所五章相比,就會看見,這果子就是光。保羅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二節說到那靈的果子,而在以弗所五章九節說到光的果子。事實上,光就是果子。

 我們長大、發芽、開花,就結出果子來。這果子乃是光的照耀。我們的親戚、朋友、鄰居、同事、同學怎麼能看見光從我們裡面照耀出來?惟有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結出果子來,他們才能夠看見光,因為這果子就是光。

 現在我們來看兩位姊妹的例子,一位名叫馬利亞,另一位名叫馬大。馬利亞在主裡長大,還發芽、開花、結果子。然而,馬大沒有長大,反而留在肉體裡面。當馬大來接觸馬利亞的時候,她就看見馬利亞生活中的果子。這果子就是光。就馬利亞本人來說,這是果子;但就馬大來說,這果子成了照耀的光。馬大看見了這光,就蒙了光照。然後才知道她是屬肉體、屬世界的,同時也是遠離主的。這樣她就被光的果子所光照,而這個果子是在馬利亞里面一直生長、發芽並開花的。

 聖徒們時常在教會的聚會中蒙光照。甚至信息還沒有釋放之前,我們也會經歷這種照耀。例如,有些年輕的女子來參加聚會,穿著有點隨便,不太合式。她們自然而然就會有感覺,盼望完全遮蓋起來。這種感覺是從教會中光的照耀來的。如果這些年輕女子坐在屬世的娛樂場所中,就不會有同樣的感覺。這就說出在教會的聚會中的確有光。我們在聚會中蒙光照,因我們在這裡看見了果子,看見了照耀。所以,隨著金燈台的,還有發芽、開花,以及光的照耀作為果子。

十三 燈台以及球和枝子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三十六節說:『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燈台、球和枝子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這件事實表徵整個實體都純粹是基督的神性,一點沒有加上什麼。球和枝子不是燈台的附加物;而是燈台的一部分,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一部分。這指明燈台中沒有攙雜。我們基督徒生活中的攙雜會帶進黑暗。但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藉著神聖性情得著煉淨時,我們就會有亮光。

十四 七個燈盞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七節說:『要作燈台的七個燈盞。』七個燈盞表徵神的七靈和羔羊的七眼,(亞四2,10,啟四5,五6,)作為三一神的完滿彰顯。

十五 燈台兩旁各有三個燈盞使燈光對照

 三十七節下半說:『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燈台兩旁各有三個燈盞,使燈光對照。燈台的兩旁彼此對照。這個照耀乃是在燈台前面。希伯來文的『在燈台前面』,就是『面對燈台』的意思。燈台兩旁的枝子面對自己發光對照。燈台每旁的三個燈盞,面對中央的幹,也彼此相對。這表徵基督在祂復活生命裡的照耀,乃是為自己作見證,也是向自己作保證。在我們裡面照耀的神聖之光,為自己作見證,也向自己作保證。燈台上的七個燈盞,只有中央幹上的燈盞,向上照耀。其餘六個面對中央的干照耀。最終,七個燈盞一同照耀,成為一種光。它們沒有發出七種光,只發出一種光來。

十六 六個枝子成三對照耀,以燈台中央的干為目標

 六個枝子成三對照耀,以燈台中央的干為目標,表徵基督乃是眾教會、眾聖徒藉著那靈、同著復活的生命而照耀的中心目標。眾教會和眾聖徒都以基督為照耀的目標。

十七 祭司點燈

 我們已經指出,點燈乃是祭司的責任。祭司點燈表徵基督或以基督來事奉的祭司,使復活的生命照耀出去。(啟一20,腓二15。)

十八 蠟剪和蠟花盤為著修剪燃焦的燈芯

 三十八節說:『燈台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蠟剪和蠟花盤為著修剪燃焦的燈芯,表徵對付老舊而燃焦的天然生命,使復活生命的照耀明亮、純淨。在我們的經歷中,蠟剪不僅是一個東西,也是參與修剪的人。我們燃焦的天然生命需要修剪,好叫我們裡面復活生命的照耀明亮、純淨。

十九 蠟剪和蠟花盤是用精金作的

 照三十八節來看,蠟剪和蠟花盤必須是精金的。這表徵修剪、煉淨,必須完全出於神聖的性情。假如一位名叫卡羅的姊妹,拜訪一位名叫西澤琳的姊妹。卡羅知道西澤琳燃焦的燈芯很長,就發了脾氣責備了西澤琳一頓。這種責備不但沒有把西澤琳燃焦的燈芯剪去,反而弄得更長了,因為這樣修剪燈芯不是憑著神聖的性情。可是卡羅與西澤琳交通的時候,能運用她的靈,並仰望主的引導,西澤琳的燈芯不知不覺、無意之間就剪去了。在這樣的例子裡面,卡羅會照著神聖的性情而行,而神聖的性情就會來修剪、潔淨並煉淨。這就是蠟剪和蠟花盤是用精金作的意義。

二十 燈台和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三十九節說:『作燈台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燈台和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他連得是希伯來人所用最重的單位。一他連得約等於一百磅。這樣巨大的單位,完整而完全的重量單位,表徵基督作為燈台,在復活裡照耀神聖的光,重量乃是完滿且完全的。

二十一 在聖所裡燈台對著陳設餅的桌子,還挨近約櫃。

 燈台在聖所裡,對著陳設餅的桌子,還挨近約櫃。桌子有生命的供應,而燈台有生命的照耀。燈台與桌子、約櫃的排列指明:在教會裡,真理的光和生命的供應必須彼此相符,彼此平衡,為著扛抬基督作為神的見證。

二十二 製造並擺設帳幕的器具時,香壇總是隨著燈台的

 製造並擺設帳幕的器具時,香壇總是隨著燈台的。(出三七23~25,四十24~27。)照三十七章來看,香壇是在燈台之後作的。照四十章來看,香壇是隨著燈台而擺設的。這表徵基督在復活裡作為神聖之光的照耀,在禱告的馨香之氣裡面,引導我們進入與神的交通裡。在經歷中,我們由桌子到燈台,再由燈台到香壇。基督是神聖之光在復活裡照耀,自然而然就引導我們來禱告。每當我們被基督光照的時候,自然而然就引導我們進入禱告中來接觸神。

二十三 帳幕三層不同的光

 (一) 外院子的光

 帳幕有三層不同的光。首先,有外院子天然的光。外院子沒有什麼遮蓋。那裡的光白天來自太陽,夜間來自月亮和眾星。因此,這光乃是天然的光。因為今天許多基督徒在外院子,他們所有的光都是天然的。

 (二) 聖所裡的光

 聖所裡的光來自燈台的光。這光表徵基督在復活裡並在那靈裡的照耀。這光驅盡人一切的思想、觀念、看法。我們不該照著天然的光來行事。許多基督徒仍舊照著天然的哲學、文化背景、教育、見解來看事情。我們在主的恢復裡看事情必須有所不同,我們必須經歷聖所裡燈台的照耀。我們惟有一直被基督光照,才能夠丟棄天然的思想、觀念和見解。

 (三) 至聖所裡的光

 至聖所裡的光乃是神榮耀的光。因此,至聖所裡的光就是最裡面的光。外院子天然的光是外面的光,聖所裡燈台的光是裡面的光,而至聖所裡神榮耀的光乃是最裡面的光,就是神的榮耀顯現在施恩座的基督上面。因此,神的榮耀乃是我們最裡面的光。

二十四 燈台成了教會,擔負耶穌的見證;而七燈成了神的七靈,彰顯三一神

 照啟示錄一章二十節、四章五節、五章六節來看,最終燈台成了教會,擔負耶穌的見證,而七燈成了神的七靈,彰顯三一神。出埃及記二十五章裡的一個燈台,經過複製成了啟示錄一章裡的七個燈台。今天眾教會乃是燈台,擔負耶穌的見證,而神的七靈乃是七燈,彰顯三一神。在主的恢復裡,我們盼望每一位聖徒都活出照耀的生活,而每一個地方教會都是一個燈台,擔負耶穌的見證。然後我們就有聖靈作為七靈,就是七倍加強的靈,在主恢復裡的眾教會中間,彰顯三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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