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領受啟示 十九1~三四35
十一 帳幕及其中器具的異象 二五1~三十38
4 燈台 二五31~40
25:34 燈台的幹上有1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苞。
【注1】 燈台是純金的,這事實表徵基督作為神的具體化身,完全是神聖的。然而燈台幹上的四個杯,作得像杏花,有花萼,有花苞,乃是表徵基督的人性以復活的生命照耀。因此,在燈台裡不僅有三一神,也有四這數字所表徵的受造之物。(結一5,參西一15上。)見二七20注2。
25:35 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1花萼,與燈台接連一塊;從燈台杈出來的2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注1】 按照本章的描述,在神聖的思想裡,金燈台實際上乃是一棵活的、會長大的樹,有花萼和花苞。(見31注2一段。)因此,燈台描繪具體化身在基督裡的三一神,乃是一棵活的樹,長大、分枝、含苞、開花而發光,使祂得著完滿的彰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花萼,表徵生命藉著長大發出枝子,而產生照耀。本節上半直譯為,『燈台兩個枝子以下有花萼,與燈台接連(一塊)』(重複三次),這樣重複說到花萼和枝子,也指明長大。燈台中央的干或莖往上長大時,產生三對枝子,枝子往外生長時,就有花萼、花苞和花朵出現在枝子上。(33。)燈台的光是復活生命的開花,(約一4,加五22,弗五9,)而光的照耀是長大、分枝、含苞和開花的結果。二十五個花萼開二十二朵花,指明就燈台而言,擔負長大的責任,比含苞、開花、照耀更重大。
【注2】 六是人的數字,因為人是第六日被造的。(創一26。)這裡六這數字由三加三組成;三表徵在復活裡的三一神。因此,六個枝子表徵在基督裡的信徒,乃是受造的人在復活的三一神裡面。燈台的圖畫,指明基督這復活的生命,在祂自己這中央的莖裡,也在作祂枝子的信徒裡面,不斷長大、分枝、含苞並開花,(約十五5上,西二19,)照耀出神聖的光,使三一神得著彰顯。
25:36 花萼和枝子要與燈台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25:37 要作燈台的1七個燈盞;要把燈盞2放上,使燈光3對照。
【注1】 燈台的七燈表徵神的七靈,(啟四5,)就是耶和華的七眼,(亞四10,)也是救贖之羔羊的七眼,(啟五6,)並建造之石頭的七眼,(亞三9,)使三一神得著完滿的彰顯。見亞四10注1,啟四5注1,五6注5,一14注3。
【注2】 或,點著。
【注3】 直譯,照亮對面。帳幕的三部分有三種光。外院子的光是天然的光,就是日光、月光和星光。在聖所裡的光是裡面的光,就是燈台的光,表徵神在基督裡,在復活裡並在那靈裡照耀。至聖所裡的光是最裡面的光,是神在祂的榮光中,顯在那表徵基督是平息處的遮罪蓋上。(22,四十34,參啟二一23,二二5。)至終,藉著我們在至聖所裡享受基督,燈台照耀的光被神的榮光頂替,且成了這榮光,使我們與神有最親近的交通。(林後三18,四6。)
25:38 燈台的燈剪和燈花盤,也是要純金的。
25:39 作燈台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純金一1他連得。
【注1】 燈台及其一切器具是一他連得(約一百磅)的純金,表徵基督作為燈台,在復活裡照耀神聖的光,是充分且完全有份量的。(約七45~46,十八37~38,參林後四17,提前二2。)燈台的尺寸沒有題到,表徵基督的神性和祂所照耀的光,是無法測度的。(參約三34。)
25:40 你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