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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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創世記 十九26至29及注

第五十三篇 一根鹽柱

     (4) 一根鹽柱
      (a) 羅得的妻子
      (b) 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的人
      (c) 像世人一樣活在世界中,並想要拯救自己魂的信徒
      (d) 不按膏油塗抹所教導的住在主裡面之神的兒女
      (e) 不儆醒等候主回來並過正當生活的信徒
      (f) 不照神的經綸生活行事之神的子民



第五十三篇 一根鹽柱

 前一篇信息說到羅得,他是一個失敗的義人,本篇信息要說到羅得的妻子,她變成了一根鹽柱。(創十九26。)創世記十九章也許是人類歷史中關於鹽柱惟一的記載,我們需要非常仔細的來看。這根鹽柱不是神創造的,乃是羅得的妻子變成的。路加十七章記載,有一次人問主耶穌關於國度來到的事,主很重的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32。)這話是非常有意義的。在某種意義上,主似乎是對門徒說,『不要談論國度。你們倒要知道,當國度來到的時候,那個世代要如何。那個世代要像挪亞的日子和羅得的日子。這兩種日子都是我來臨之日的預影。』因此,在主鄭重、嚴肅、清明的話裡,題到三種世代:挪亞的世代,羅得的世代,和主回來時的世代。

 我們在前幾篇信息說到挪亞時,曾指出他是活在一個被迷惑的世代;那世代的人已被自己的私慾和邪惡的宴樂所迷惑、麻醉並毒化。在路加十七章二十七節,當主說到挪亞的日子,祂題到嫁娶的事。然而,當祂說到羅得的日子,祂沒有題到嫁娶,因為在所多瑪,婚姻已經完全被破壞了,人們沉湎在所多瑪式的情慾中。主在路加十七章二十八和三十節說,『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吃喝買賣,栽種蓋造,…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主說完這話以後,接著說,『當那日,人在房頂上,器具在屋子裡,不要下來拿;在田地裡的,也照樣不要回去。』(路十七31。)在巴勒斯坦,房頂是平的。主說,『當我來臨的時候,你在房頂上,就不要下來到房子裡拿東西。你若下來,就要被撇下。你在田里工作,也不要回家。除了我以外,你必須忘掉一切。』說了這話以後,主接著就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32。)

 今天就像挪亞的日子和羅得的日子一樣,許多基督徒受了麻醉和迷惑,對神的事失去了正確的感覺。有些人甚至教導信徒說,他們會在玩足球的時候被提。但是照著神聖話語的啟示,當主回來的時候,祂不會提去那些仍然有分於屬世娛樂的聖徒。我們基督徒是神的莊稼,憑著作生命種子的基督長大。(太十三3~8,18~23。)沒有一個生命長大成熟的基督徒,仍然有分於任何屬世的娛樂。那些繼續有分於屬世娛樂的基督徒都不是成熟的,乃是青嫩的,主不會將他們從田里收割去。今天那些被迷惑的基督徒需要聽這樣清明的話。

     (4) 一根鹽柱

 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記載於活在與神的交通裡這一段。創世記這一段包括十八至二十四章,雖然是在與神交通裡之生活的記載,卻包含了一個得救而失敗的人、他的妻子和他兩個女兒黑暗的記載。羅得不只有這兩個女兒,但天使來到所多瑪時,找不到其它的人。創世記十九章十五節說,『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所找到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另譯。)天使似乎是說,『羅得,我們只能找到你的兩個孩子。神差我們來這裡拯救你和你的全家,但我們只找到這些人。我們的使命是要毀滅這城。現在你、你的妻子、和你的女兒必須逃走。』下節說羅得遲延不走。按照原文,羅得不但遲延,他還猶疑,不願離開那城。他猶疑不定,天使『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天使把他們四人領出城外,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創十九17。)但二十六節說,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羅得的妻子是得救的,因她被拉出城外,免受毀滅。但她雖然是得救的,卻變成了一根鹽柱。變成鹽柱的確不是一件好事,乃是一個羞恥。

 我多次說過,創世記幾乎包含一切神聖真理的種子。十九章二十六節的鹽柱也可視為一粒種子,這粒種子的長大是在路加十七章三十二節,在那裡主告訴我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並且約翰一書二章二十八節告訴我們,在主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許會蒙羞。這粒種子的收成是在啟示錄十六章十五節,在那裡主說,『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自己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主來要像賊一樣,不給人一點預告。那時我們的赤身若是被暴露,我們就要蒙羞。因此,這粒蒙羞的種子是撒在創世記十九章,長大在路加十七章和約翰一書二章,而收割在啟示錄十六章。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是要你們牢記,創世記不僅有亞伯拉罕的種子,也有羅得和他妻子的種子。他的妻子變成了一根鹽柱,一個羞恥的記號。

 本篇信息的基本觀念乃是:真正得救的基督徒確實可能蒙羞。不要聽這世代迷惑人的教訓。今天在基督教裡有許多教訓是麻醉人的,那些吸收這些教訓的人,心思既不清明,又不活在靈裡。在本篇信息中,我們需要聽見從主來的清明話語,這話會使我們的心思清明,並叫我們的靈活過來。

      (a) 羅得的妻子

 我們已經指出,羅得的妻子得救不至毀滅是毫無疑問的。這點啟示得十分確定且清楚,沒有人能辯駁。但我們看見,她在丈夫後邊回頭一看,變成了一根鹽柱。她走在丈夫後邊,指明她比丈夫還不願意離開所多瑪,並且不樂意跟隨他出城。她若是樂意逃離所多瑪,必會和丈夫並肩而行。她在回頭一看變成鹽柱以前,已經落在丈夫後邊了。在這點上,讓我對作妻子的說一句話。在犯罪的事上,妻子不情願跟隨丈夫是好的;但在對神的事上,妻子慢慢跟隨丈夫並不好。在對神的事上,妻子最好與丈夫同行、並行,不落在丈夫後邊。你若是落後,也許會像羅得的妻子一樣受苦,變成一根鹽柱。這是對我們眾人的警告。

 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表徵她失去了功用,並且變成了一個羞恥的記號。鹽呈粉狀是非常有用的。鹽越磨成細粉,功用越好。但是沒有人用柱子一樣的鹽。主耶穌說,我們得救重生的人是世上的鹽。(太五13。)我們的功用乃是消殺這敗壞世界的病菌。然而,我們若是失了味,(路十四34,)意思就是像羅得的妻子,失去了我們的功用。羅得的妻子是神的子民,應當滿有鹹味,並且能消殺在她周圍腐敗的病菌。但她失了味,變得毫無功用。她成了一個羞恥的記號。

 神的靈在寫創世記的時候,不願寫下羅得妻子的名字。亞伯拉罕妻子撒拉的名字曾多次題到,但羅得妻子的名字卻未題過。這名字不值得一題。這個可憐的聖徒走在丈夫後邊,回頭向所多瑪城觀看。她也許是看她的孩子、房子和別的財物。她的一切家財都留在所多瑪那裡。她的身體雖然被拖出那城,但她的興趣、心情、心願和魂仍在那城裡面。因此,當她回頭看那地方,主就使她變成一根鹽柱,給我們眾人作為警戒的例子。

 在路加十七章,主用羅得的妻子為例,警戒祂的門徒。然而,今天很少基督徒活在這個警戒之下。但我們必須留意這警戒,就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在主顯現時面臨蒙羞的可能。我確實不願變成一根鹽柱。你呢?變成一根鹽柱不是榮耀,乃是羞恥。信徒變成一根沒有生命的鹽柱,立在露天之下,不為著別的,只為著受苦,這是何等的羞恥!

      (b) 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的人

 路加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說到在跟從主上的絕對。我們必須絕對跟從主。雖然聖經教導我們要愛別人,但在路加十四章二十六節這裡,主耶穌口中所出的聖言竟然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人若不絕對,就不可能正確的跟從主。我們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我們自己的魂生命,都該是次要的,主自己必須是第一,而我們必須絕對的跟從祂。主說到為祂的緣故恨我們的親人,意思不是真的恨,乃是愛的恨。

 在這段出自主口中的話裡,我們看見我們必須絕對的跟從祂。這不是主日敬拜神的問題,也不是照著自己的喜好在家裡研讀聖經的問題。連這樣的家庭讀經都可能成為另一種嗜好或娛樂。在神眼中,你的家庭讀經也許與籃球比賽沒有兩樣。你在讀經的時候等於用你的客廳作球場,打你的聖經球。你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我不是開玩笑,我是說真話。我不僅對別人說,也對自己說。主能為我作見證,當我預備本篇信息的時候,主問我說,『你如何?我吩咐你釋放這篇信息,但你在跟從我的事上絕對嗎?』願主憐憫我,我不願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願祂也憐憫所有親愛的聖徒。我們何等需要清明的話,使我們不再被迷惑!我們若是相信約翰三章十六節,也當相信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有許多信息釋放出來,許多小冊印出來,講到約翰三章十六節,但講到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的信息和小冊在那裡?在主的恢復裡,我們不該向祂的子民隱藏任何真理。

 那些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的人變得沒有用處。請告訴我,今天有多少基督徒在主手中是對神的經綸真正有用的?就著神的經綸來說,大多基督徒已經變為無用。他們好像失了味的鹽一樣。(路十四34。)

 這樣失了味的基督徒,照路加十四章三十五節來看,他們『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這裡的田,是為神長出東西,使神成就祂目的的田地。而宇宙中的糞堆乃是火湖,一切的污物都要堆在那裡。路加十四章三十五節主要是指要來的國度時代。在國度時代有為著達成神目的的田地,也有火湖,就是糞堆。基督教總是告訴人,只有天堂和地獄兩個地方。但在本節主耶穌題到第三個地方,說失了味的鹽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羅得的妻子所變成的鹽柱在那裡?在天上還是在所多瑪?兩處都不在,乃在第三個地方。你把路加福音從頭到尾都讀過了,但你看見本章有三個地方嗎?你要在那裡?在田里,在糞堆裡,還是被丟在第三個地方?

 主在馬太二十五章三十節說,那無用的奴僕要被扔在外面黑暗裡。外面的黑暗也必是第三個地方。這是什麼地方,是在那裡,聖經沒有說。雖然如此,聖經確實說,你若是懶惰的奴僕,在主回來的時候,把你用在田里不合式,因為你是無用的;把你堆在糞裡也不合式,因為你已經得救了;那麼你要在那裡?要在第三個地方,就是榮耀的國度和火湖之外的地方。很少基督徒看見,在聖經裡為著得救而失敗的人預備了第三個地方。這是清明的話。

 我們需要銘記,在神的話語中,在與人有關的完滿啟示裡,有三個地方、一處為著得救,一處為著沉淪,還有一處為著羞辱。羅得的妻子在那裡?她雖然是得救的,卻在第三個地方,就是羞辱的地方。這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中的教訓。

      (c) 像世人一樣活在世界中,並想要拯救自己魂的信徒

 信徒若像世人一樣活在世界中,並想要拯救自己的魂,就是自己的魂生命,就要和羅得的妻子一樣蒙羞,並要在主回來時喪失他們的魂。(路十七28~33。)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這樣。他們雖然是信徒,卻像世人一樣生活,照世人的樣子購物並穿著。既然他們生活、行事、為人和世人一樣,他們和世人之間就沒有區別。

 拯救魂的意思就是不肯為主的緣故受苦。拯救自己魂的基督徒,喜歡有自己的享樂。他們說,『去看體育比賽有什麼不對?這不是罪惡。』這雖然不是罪惡,但卻是屬世的。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該為他們的健康有一些運動。我們當然需要運動。但任何一種運動,一旦成為比賽或娛樂,就是屬世的。你若享受它,發現它是有樂趣的,這意思就是你在拯救你的魂。要得著任何心理和屬世的享受,就是拯救魂。

 今天不是我們基督徒得著心理和屬世的快樂或享受的時候,乃是我們在魂裡,在心理上受苦的時候。只要我們能維持生存就夠了。我們不該尋求心理和屬世的享樂。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誰釋放過這樣清明的話?在已過的三十一年裡,我一直在留意觀察,我從來沒有聽見清明的話語或警戒,告訴基督徒說,我們在地上不是為著心理和屬世的享受,我們必須遭受失去各種消遣和娛樂的痛苦。你在家裡享受某種音樂,也許就是在拯救你的魂。許多基督徒無法勝過電視機,他們看電視也許就是在拯救他們的魂。我既不宗教也不律法,但我的確說,今天不是我們得著心理和屬世消遣的時候,今天乃是我們在魂裡受苦的時候。這種魂裡的受苦,乃是為著魂的得救。你若不願為著你魂的得救受苦,你就要像羅得的妻子一樣蒙羞,並要在主回來時失喪你的魂。

 在主回來時,所有的基督徒都要一次被提的教訓是錯誤的。那種教訓使主子民屬靈的感覺麻木了。主在路加十七章三十四和三十五節說,『我告訴你們,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在一處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你也許會爭辯,說,『取去的是信徒,撇下的是不信的。』但這是你的解釋。同樣的兩個人,在同樣的地方作同樣的事,只有主知道誰是真正為著祂。你讀路加十七章二十二至三十七節全文,會看見這話不是給不信的人,乃是給主的門徒。這話是告訴他們主來臨的時候。三十四、三十五節的『兩個,』是指主的兩個門徒,一個要取去,一個要撇下。取去的當然不像羅得的妻子,撇下的門徒就要像羅得的妻子。這是清明的話。

      (d) 不按膏油塗抹所教導的住在主裡面之神的兒女

 神的兒女不按膏油塗抹所教導的住在主裡面,在主回來的時候就要蒙羞。(約壹二27~28。)我們在主恢復裡的人,知道什麼是裡面膏油塗抹的教訓。但我們有沒有照著裡面活的膏油塗抹的教訓,住在主裡面?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七和二十八節囑咐我們,要照著膏油塗抹住在主裡面。例如,你想要去買東西,然而膏油塗抹說『不,』你會說『主,阿們』嗎?若是這樣,那就好了。但你若說,『主,我不買不好的東西。』主也許說,『我不管你買好東西還是壞東西。不要去。』我們只該簡單的說,『主,阿們,我就照著裡面膏油塗抹的教訓住在你裡面。』我們都需要這樣住在主裡面。

 我們若是不照著膏油塗抹住在主裡面,我們就要『蒙羞離開祂。』(約壹二28。)覺得羞愧是一件事,蒙羞是另一件事。本節不是說我們要覺得羞愧,乃是說我們要『蒙羞。』請注意,按照希臘文,這裡的意思不是像欽定英文譯本所說的『在祂面前,』而是『離開祂。』這裡的希臘文介係詞是apo,意思是『離開。』我們若照著膏油塗抹住在主裡面,當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就有信心、確據、膽量和平安,不至於離開祂。再者,這裡希臘文的意思不光是『在祂來臨的時候,』也是『在祂的同在中。』希臘文的『同在』是parousia(巴路西亞),包含來臨的意思。我們可能有祂的來臨,卻不在祂的同在裡。主耶穌要來臨,但你配在祂的同在中嗎?你的生活若是照著屬世的方式,愛世界,把主排在末後,就當祂來臨的時候,你怎能被帶進祂的同在中?我們必須照著裡面的膏油塗抹住在主裡面,這樣,在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在祂面前,在祂的同在中就有信心、膽量和確據,不至於蒙羞離開祂。

 在主顯現的時候,祂要對付祂的信徒。祂的信徒今天若照著裡面的膏油塗抹住在祂裡面,這樣來跟從祂,那時就有平安、膽量、確據和信心,並被帶進祂的巴路西亞里,帶進祂的同在裡。他們今天若不住在祂裡面,在祂顯現的時候,就要蒙羞離開祂。蒙羞離開祂,意思必是指被放在第三個地方,那地方既不是為著達成神目的的田地,也不是火湖的糞堆。那是在祂同在之外的羞辱之地。蒙羞離開祂的信徒,並沒有失喪。他仍是得救的人,但他必須蒙羞。蒙羞之於他乃是對付和管教,那是主宰的主對祂失敗的信徒所施行的懲治。這件事相當清楚,也非常嚴肅。

      (e) 不儆醒等候主回來並過正當生活的信徒

 信徒若不儆醒等候主回來並過正當的生活,就要蒙羞。(啟十六15。)主在啟示錄十六章十五節告訴我們,要看守自己的衣服。在聖經裡,衣服總是表徵我們在行事為人和生活裡的所是。我們必須有清潔的行事為人,我們屬靈的衣服必須純淨、潔白、為主所稱許。我們必須儆醒等候主來,並保守自己的衣服純潔。倘若我們過這樣清潔的生活,當祂來臨的時候,就不會赤身,人也不會看見我們的羞恥。本節也說,主來要像賊一樣。祂來不像訪客,事先宣佈祂到達的時間。在我們意想不到賊會來的時候,賊就來了。聽說賊常在清晨三、四點的時候來到,那時正是人熟睡的時候。我們需要謹守並儆醒,不然主像賊一樣來到,我們的赤身就要被暴露。這再次告訴我們,得救的人在主回來時有蒙羞的可能。

      (f) 不照神的經綸生活行事之神的子民

 神的子民不照著神的法則,也就是不照著神的經綸生活、行事,必不能達成神的目的,並且要蒙羞。我們已經看見,這就是鹽柱的意義。不要僅僅把這事當作查經,乃要當作給我們眾人的警戒。甚至我們在主恢復裡的人,也不能鬆懈或漠不關心。我們必須謹守,並認為情況相當嚴肅。我們需要有達成神目的的生活、行事,然後在主顯現的時候,就會在祂的巴路西亞里,不至於被扔在第三個地方,就是羞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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