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 4章 3節 注1
  墮落的以色列人是愚昧的,因為他們不直接信靠神,反而信靠神所設立的制度。在他們那種情形中,他們應當悔改,徹底認罪,離棄偶像,回轉向神,也該求問神要他們作什麼。但他們對神的渴望和神永遠的經綸完全無心,只基於已過藉約櫃的行動所經歷的得勝,(民十35書六,)而迷信的信靠約櫃。但這一次他們的光景不正確,他們因著墮落得罪神到極點,神就離開他們。至終,約櫃並沒有拯救以色列人,反而約櫃本身也被擄去(11上。)

 約櫃豫表作神具體化身的基督,(見出二五10注2,)也表徵基督是三一神與祂的子民同在,為著完成祂的經綸,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把約櫃接出來,就是把神的同在接出來。(4。)約櫃的行動乃是神在祂具體化身的基督裡,在地上行動的圖畫。(民十33~36,見詩六八1注1。)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時,神無意行動。以色列人沒有想到神的經綸,也不關心神的經綸;他們把約櫃接出來,指明他們是為著自己的安全、平安、安息、和好處僭用神,甚至強迫神與他們一同出去。原則上,什麼時候我們為著自己的亨通禱告,卻根本不顧神的經綸,我們就作了同樣的事。我們不該僭用神,乃該照著神的心,且為著祂的經綸禱告、生活並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