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節 注1
  拿俄米知道,作路得丈夫合式的人,乃是波阿斯。因此,拿俄米充當『中間人,』以促成路得結婚。真正的新約執事就像拿俄米,激動在基督裡的信徒愛祂,以祂作新郎,好接受祂作丈夫。(林後十一2啟十九7二一9~10。)
3章 1節 注2
  或,安全。路得來到美地,使用她的權利享受美地豐富的出產後,還需要一個家使她得著安息。這樣的安息只能藉著婚姻而得。雖然我們得救並愛主,但我們若要得著一個家作我們的安息,就必須嫁給主耶穌,以祂為我們的丈夫,以召會為我們的家,在其中與祂一同生活。(羅七4林後十一2弗五23~32。)基督作我們的丈夫,召會作我們的家,合起來乃是一個完整的單位,使我們得著正確、充分的安息。

 從太一5~616的觀點看,路得尋找她的安息,實際上是為著家譜的延續,以帶進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