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章 10節 注1
  在神的經綸裡,神百姓中間只該有在耶路撒冷的一座壇。所有神的百姓都必須到那裡獻祭給神,為著敬拜並與神交通。(申十二5~8。)本章末了關於兩個半支派在約但河邊另築一座壇的記載,指明在對基督的享受裡,必須極力避免分裂。要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我們必須是一班子民,一個身體,一個宇宙的召會,為基督作見證。見申十二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