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1章
3節
注1
一面,神將美地賜給以色列人;另一面,以色列人仍需要起來取得那地,以完成神的任命。(參
腓三7~16
。)為了讓神從撒但篡奪的手中重新得著這地,神的子民需要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裡,與神完全合作、配合。(見
林前七40注2
。)他們需要犧牲自己,否認自己,在一切事上放下自己的權益和偏愛,完全信靠這位行動並運行的神,甘冒生命的危險,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