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 12節 注1
  這裡的得勝,是指持守我們在恢復的召會中所有的。
3章 12節 注2
  二17的得勝者,成為變化的石頭,為著神的建造。這裡的得勝者,要成為建造在神殿中的柱子。他既建造在神的建築裡,就絕不再從那裡出去。這應許要在千年國成就,作得勝者的獎賞。
3章 12節 注3
  神的名,新耶路撒冷的名,並主的新名,寫在得勝者上面,指明得勝者為神、新耶路撒冷和主所得著;神自己、神的城新耶路撒冷和主自己,也全屬於得勝者;並且他與神、與新耶路撒冷、與主也是一。神的名意即神自己,新耶路撒冷的名意即城本身,主的名意即主自己。將神的名,新耶路撒冷的名,並主的名,寫在得勝者上面,指明神的所是,新耶路撒冷的性質並主的人位,全都作到得勝者裡面。說新耶路撒冷要作得勝者獎賞的話,指明這應許要在千年國成就。千年國的新耶路撒冷是單給得勝聖徒的獎賞,新天新地中的新耶路撒冷才是所有蒙救贖之人共同的分,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