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6節 注1
  原文由「征服或勝過」以及「平民,俗民,非專行人」二字所組成。所以尼哥拉意即征服平民,勝過非專行人。尼哥拉黨必定是指一班認為自己高過一般信徒的人。無疑的,這就是以後天主教和更正教所遵循並建立的宗教階級制度。主恨惡尼哥拉黨的工作、行為,我們也當恨惡主所恨惡的。

 神在祂的經綸裡,是要祂全體的子民都作祭司,直接事奉祂。在出十九6,神命定以色列人要作祭司的國度。這是說,神要他們都作祭司。然而,他們因為拜金牛犢,(出三二1~6,)失去了祭司的職分;只有利未支派因著向神忠信,就蒙了揀選,頂替全體以色列民作了神的祭司。(出三二25~29申三三8~10。)因此,在神和以色列人中間,有了居間階級,成為猶太教中牢不可破的制度。到了新約,神已經照著祂的經綸,回到祂原初的心意,使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都成為祭司。(一6五10彼前二59。)但在初期召會的末了,甚至在第一世紀,尼哥拉黨就介入成為居間階級,破壞神的經綸。根據召會的歷史,居間階級形成一種為羅馬天主教所採用,又為更正教所保留的制度。今天羅馬天主教有神甫制度,國立召會有聖職制度,獨立召會有牧師制度。這些都是居間階級,破壞了全體信徒普遍的祭司職任,因此有了兩種不同的階級,就是聖品階級和平信徒。但在正當的召會生活中,不該有聖品階級,也不該有平信徒;所有的信徒都該是神的祭司。因著居間階級破壞神經綸中普遍的祭司職任,所以為主所恨惡。

 徒六5那七個服事的人中,有一個名叫尼哥拉。在召會歷史中,查不出他是第一個尼哥拉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