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 29節 注1
  在聖經裡,「七」這數字,是由六加一組成的,如六天加一天等於一周;或是由三加四組成的,如這兩章將七個召會分為三個一組,和四個另一組。前三封書信,每封的末了都是先題凡有耳的就應當聽,然後呼召得勝者;後四封書信的次序正好相反。這證明前三個召會是一組,後四個召會是另一組。六加一是在神的創造裡,三加四是在神的新造,召會裡。萬有既是在六天之內創造的,「六」這數字就表徵受造之物,特別是表徵第六天被造的人;第七天既是六天的結束,是神安息的一天,「一」這數字就表徵獨一的創造者。因此,六加一的意思就是萬有都是被造歸與神,為要成就祂的定旨。神這位獨一的創造主是三一的,由「三」這數字所表徵。四活物在神面前既代表受造之物,(四6~9,)「四」這數字就表徵受造之物,特別表徵人。因此,三加四的意思是神加上祂所造的人,因而使祂的定旨逐漸得著成就。召會不僅是受造者,更是受造者同著創造者,就是三一神分賜到召會裡面。她是真正的七這數字,就是真正的三(三一神)加上真正的四(受造的人)。所以,七這數字指神行動的完成,首先是在舊造裡,然後是在新造,召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