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章 11節 注1
  神的榮耀就是神的彰顯,也就是彰顯出來的神。我們已被命定要得這榮耀,並蒙召來得這榮耀。(林前二7彼前五10帖前二12。)現今我們正在變化進入這榮耀,(林後三18,)並要被帶進這榮耀裡。(來二10。)至終我們要與基督同得這榮耀,(羅八1730,)在新耶路撒冷裡帶著神的榮耀作神的彰顯。
21章 11節 注2
  直譯,發光體,或,帶光體。今天信徒是光的兒女,(弗五8,)乃是世上的光,(太五14,)顯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腓二15。)至終,新耶路撒冷是所有聖徒的組合,要成為發光體,將那是光的神照耀在周圍的列國之上。(24。)
21章 11節 注3
  寶石不是光,乃是發光體。這寶石本身沒有光,乃是那位是光的神作到寶石裡面,並透過寶石照耀出去。這指明我們既是要來之新耶路撒冷的一部分,就必須憑著是照耀之光的神作到我們裡面,而變化為寶石,使我們成為發光體,照耀著作神的彰顯。
21章 11節 注4
  碧玉是神顯出來的樣子。(四3注1。)新耶路撒冷的光好像碧玉,帶著神顯出來的樣子,藉著發光彰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