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章 6節 注1
  有分於頭一次復活之結果的,不僅是復活的得勝者,如十二5的男孩子和十五2的晚期殉道者,也包括活著被提的得勝者,如十四1~5初熟的果子。
20章 6節 注2
  或,快樂了。承受神在地上顯出的國,並在其中同基督為王,乃是最高的福樂。
20章 6節 注3
  見二11注2
20章 6節 注4
  在千年國裡,得勝者一面要作祭司,親近神和基督,一面又要作君王,與基督一同作王轄管列國。(二26~27十二5。)他們作祭司,是叫神和基督享受他們的事奉而滿足;他們作君王,是為神掌權,代表神牧養人,叫人得著享受和滿足;這就是所給他們的賞賜。今世失敗的信徒要失去這賞賜;但他們在千年國裡受主對付之後,要在新天新地裡有分於這賞賜的福分,就是事奉神,並代表神執掌王權,直到永遠。(二二35。)
20章 6節 注5
  有些權威古卷作,那一千年(有指定冠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