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章 12節 注1
  基督如火焰的眼睛是為著完成祂的審判。
19章 12節 注2
  基督得著了各種不同的榮耀為冠冕,(來二9彼前一11注5,)所以祂戴著許多冠冕。每一種榮耀都是一個冠冕。這些榮耀的冠冕都是基督所成功之事的結果。祂是憑著祂所成功之事的榮耀結果為神爭戰,毀滅一切背叛神的人,使他們歸於永遠的羞辱。
19章 12節 注3
  這話指明基督有些方面是我們從未經歷的,只有祂自己曉得。這也指明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