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
19章
12節
注1
基督如火焰的眼睛是為著完成祂的審判。
啟
19章
12節
注2
基督得著了各種不同的榮耀為冠冕,(
來二9
,
彼前一11
與
注5
,)所以祂戴著許多冠冕。每一種榮耀都是一個冠冕。這些榮耀的冠冕都是基督所成功之事的結果。祂是憑著祂所成功之事的榮耀結果為神爭戰,毀滅一切背叛神的人,使他們歸於永遠的羞辱。
啟
19章
12節
注3
這話指明基督有些方面是我們從未經歷的,只有祂自己曉得。這也指明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