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4節 注1
  4~19節與彼後二是非常相近的平行語,指明本書信寫於召會背道墮落之時。
1章 4節 注2
  直譯,由旁邊進來,或,由邊門溜進來。(比較彼後二1之「偷著引進」及該處注2。)
1章 4節 注3
  豫先所記載,即豫言。
1章 4節 注4
  直譯,這審判。指以下經節所揭示,對偷著進來之背道者的審判。這裡的審判乃是為刑罰而定罪,即被定罪受刑罰。
1章 4節 注5
  異端背道者的邪惡是:(一)將神的恩典變作邪蕩,變作濫用自由;(參加五13彼前二16;)(二)否認主的作頭和作主。這兩件事是並行的。將神的恩典變作濫用自由而邪蕩,需要否認主的管理和權柄。
1章 4節 注6
  或,邪蕩。原文與彼前四3彼後二2之邪蕩同。
1章 4節 注7
  或,獨一的主人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