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1節 注1
  指隨從己意事奉神的宗教道路,這異端的道路棄絕了神所要求、所命定血的救贖,且因神真實的子民對神忠信的見證,而照著肉體嫉妒他們。(創四2~8。)
1章 11節 注2
  即專心於巴蘭的錯謬,鹵莽衝入巴蘭的錯謬,縱情奔入巴蘭的錯謬。
1章 11節 注3
  巴蘭的錯謬,指雖然明知與真理相背,且與神的子民敵對,仍然為著工價教導人錯誤的道理,並濫用某些恩賜的影響力,將神的子民從對主純潔的敬拜,迷引到對偶像邪惡的敬拜。(民二二721三一16啟二14。)貪愛工價會叫人闖奔巴蘭這樣的錯謬。
1章 11節 注4
  直譯,頂撞,反對。指背叛神行政中的代表權柄,以及神藉著祂的代表(如摩西)所說的話,因而帶來毀滅。(民十六1~40。)
1章 11節 注5
  即毀滅了。(5。)見彼後二1注5第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