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4章 17節 注1 |
即在我們住在那是神的愛(16)裡面這事上。在這事上,神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了成全,就是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顯明,使我們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18。) |
約壹 4章 17節 注2 |
見12注4。 |
約壹 4章 17節 注3 |
指基督再來時,(林前三13,四5,提後四8,)在祂審判台前的審判。(林後五10。) |
約壹 4章 17節 注4 |
見三21注1。那裡的坦然無懼,叫我們在與神的交通中接觸神;這裡的坦然無懼,叫我們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面對審判。 |
約壹 4章 17節 注5 |
與三3、7者同,指基督,祂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祂所是的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