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3章 8節 注1
  第一個「犯」直譯,實行。見一6注5。本節指明在本書中,實行罪(見4注1)和犯罪同義,都是指活在罪中,習慣的犯罪。這樣的生活是出於魔鬼的;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他從起初就不斷的犯罪。罪是他的性情,犯罪是他的特性。
約壹 3章 8節 注2
  出於,原文與二19之屬字同。
約壹 3章 8節 注3
  見啟二10注1
約壹 3章 8節 注4
  用在絕對的意義上,就是從魔鬼開始背叛神,企圖推翻神治理的時候。見一1注2二段。
約壹 3章 8節 注5
  直譯,向此。即向這目的、為這緣故。魔鬼從古時就不斷的犯罪,並生出罪人與他一同實行罪。為這緣故,神的兒子顯現出來,要消除並毀滅魔鬼罪惡的作為,就是藉十字架上的死,在肉體中定罪那惡者所起始的罪,(羅八3,)毀滅罪的權勢,就是魔鬼罪惡的性情,(來二14,)並且除去罪與諸罪。(5注1。)
約壹 3章 8節 注6
  或,解除,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