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3章 4節 注1
  直譯,實行。見一6注5。與89節第一個「犯」同。實行罪不僅是偶然犯罪的行為,乃是活在罪中,(羅六2,)過一種不在神管治人之原則下的生活。
約壹 3章 4節 注2
  原文,單數。
約壹 3章 4節 注3
  即沒有律法。不是指沒有摩西的律法,(參羅五13,)因為在頒賜摩西的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了。這裡的沒有律法,是指沒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則之下。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則以外,不在這原則之下過生活。所以不法就是罪,或者反過來說,罪就是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