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3章 2節 注1
  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在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在生命的成熟上像祂。像祂乃是將來必然的事,只是這事現在還未顯明。這指明神的兒女大有前途,有更輝煌的福分:我們不僅有神聖的性情,還要有神聖的樣式。有分於神聖的性情,已經是莫大的福分和享受,而像神、有祂的樣式,將是更大的福分和享受。
約壹 3章 2節 注2
  見二29注1
約壹 3章 2節 注3
  指前句裡的神,又是指將要顯現的基督。這不僅指明基督就是神,也含示神聖的三一。當基督顯現時,三一神就要顯現出來;當我們看見祂時,我們就要看見三一神;當我們像祂時,我們就要像三一神。
約壹 3章 2節 注4
  我們因著看見祂,就返照祂的樣式,(林後三18,)因而使我們像祂所是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