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2章 29節 注1
  原文指憑著有知覺之認識的瞭解,內裡更深的看見。這是為著認識主。
約壹 2章 29節 注2
  這裡的「祂」是總括的指父、子、靈,三一神,因為是指前節的「祂」(指要來的子),也是指下半節的「祂」(指生我們的父)。這有力的指明子與父原是一。(約十30。)
約壹 2章 29節 注3
  指一9公義的神,和本章1節的那義者耶穌基督。從28節開始,在寫給所有受信者的話中,使徒把重點從一3二11神聖生命的交通,以及本章12~27節神聖三一的膏油塗抹,轉到神的公義上。神聖生命的交通與神聖三一的膏油塗抹應當有一個結果,就是公義之神的彰顯。
約壹 2章 29節 注4
  就當知道,或,你們也就知道。
約壹 2章 29節 注5
  原文指外面客觀的認識。(見約八55注1約二一17注2來八11注1。)這是為著認識人。
約壹 2章 29節 注6
  直譯,實行。見一6注5。不是偶爾、特意的行義,如同某種特殊的行動,乃是習慣的、不經意的實行義,是一種普通的日常生活。三7者同。這是由我們藉以從公義之神而生,裡面的神聖生命,所產生的自然生活。因此,這是那在祂一切作為、行動上都是公義之神活的彰顯。這不僅是外面的行為,乃是裡面生命的顯明;不僅是特意的行動,乃是生命從我們所有分於之神聖性情裡的流出。這就是住在主裡面之生活的第一條件。這全是因著神聖的出生,就是「從祂生的」這辭,以及下節「神的兒女」這稱呼(三1)所指明的。
約壹 2章 29節 注7
  約翰的著作說到永遠神聖生命的奧秘,非常強調神聖的出生,(三9四7五1418約一12~13,)就是我們的重生。(約三35。)人類竟能從神而生,罪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全宇宙中最大的奇跡!藉著這種驚人的神聖出生,我們得著了神聖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一2,)作神聖的種子種到我們裡面。(三9。)出於這種子,神聖生命一切的豐富都從我們裡面長出來。藉此我們就住在三一神裡面,並在我們的為人生活中活出這神聖的生命,就是活出那不實行罪,(三9,)卻實行義、(29、)愛弟兄、(五1、)勝過世界、(五4、)且不為那惡者所摸(五18)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