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1章 9節 注1
  這是指承認我們重生以後的罪(複數)和失敗,不是指承認重生以前的罪(複數)。
約壹 1章 9節 注2
  原文,複數。
約壹 1章 9節 注3
  神在祂的話上是信實的,(10,)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又是公義的。(7。)祂的話,就是祂福音真理的話,(弗一13,)告訴我們,祂要因著基督赦免我們的罪;(徒十43;)並且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祂能赦免我們的罪。(太二六28。)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祂就要照著祂的話,並基於那藉著耶穌之血的救贖,赦免我們,因為祂必須在祂的話上信實,並在耶穌的血上公義;否則,祂就是不信實、不公義的。我們要得著祂的赦免,就需要認罪。這種為了恢復與神交通的赦免,乃是有條件的,就是在於我們的認罪。
約壹 1章 9節 注4
  赦免我們,是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的虧欠;而洗淨我們,是洗去我們不義的玷污。
約壹 1章 9節 注5
  不義與罪是同義辭。一切的不義都是罪。(五17。)二者都是指我們錯誤的行為。罪指明我們錯誤的行為對神對人的虧欠;不義指明我們錯誤行為的玷污,使我們與神與人都是不對的。虧欠需要神的赦免,玷污需要神的洗淨。為著恢復我們與神中斷的交通,使我們可以用沒有虧欠的良心,(提前一5徒二四16,)在不受打岔的交通中享受神,神的赦免與神的洗淨都是我們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