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1章 8節 注1
  罪,原文,單數。沒有罪,就是在我們的性情裡,沒有內住的罪。(羅七17。)這是智慧派的異端所教導的。使徒要信徒豫防這虛假的教訓。7二2這段話,說到信徒重生以後的犯罪,這使他們與神的交通中斷。信徒重生後,他們的性情裡若沒有罪,怎能在行為上犯罪?即使他們只是偶爾犯罪,不是習慣的犯罪,他們的犯罪就足以證明還有罪在他們裡面作工;否則,他們與神的交通就不會中斷。使徒在這裡的教訓也定罪了今天「完全論」的教訓,這種教訓認為從罪得釋放的光景,是今生可以達到,或已經達到的;又廢除了今天「拔罪根」的錯誤教訓,這種教訓誤解了三9五18的話,說重生之人的罪性已經連根拔除,所以他們不能犯罪。
約壹 1章 8節 注2
  或,帶自己入歧途。說我們已經重生,所以沒有罪(單數),便是自欺,否認了我們自己經歷中真正的事實,因而帶自己入歧途。
約壹 1章 8節 注3
  真理指福音裡所傳輸已啟示出來之神的實際,真實的事實,就如:神和一切神聖事物的實際,(這一切神聖事物全是基督─約一1417十四6,)基督和一切屬靈事物的實際,(這一切屬靈事物全是那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壹五6,)以及人光景的實際。(約十六8~11。)見6注6。這裡特別指我們重生後,在與神的交通裡,在神聖之光的光照下罪的光景。倘若我們說,我們重生以後就沒有罪(單數),這樣的實際,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這也就是,我們否認了自己重生以後真實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