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1章 6節 注1
  與神有交通,等於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有交通。(3。)這再一次含示神聖的三一。
約壹 1章 6節 注2
  與神有交通,就是照著我們靈裡那靈的塗抹,(二27,)在神聖生命的流裡,與祂有親密而活的接觸。這保守我們有分於並享受神聖的光與神聖的愛。
約壹 1章 6節 注3
  指我們生活中一般的行動,即生活、行事、為人。下節者同。見加五16注2。在黑暗裡行,意即習慣的在黑暗裡行,就是在撒但邪惡作為的性質裡生活、行事、為人。照二11看,在黑暗裡行就等於實行罪。(三48。)
約壹 1章 6節 注4
  說謊話是出於撒但;他是說謊者的父。(約八44注3。)撒但的黑暗與神聖的光相對,撒但的謊話與神聖的真理相對。神聖的真理是神聖之光的彰顯,照樣,撒但的謊話乃是撒但黑暗的彰顯。我們若說,我們與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裡行,就是在撒但黑暗的彰顯裡說謊話,不在神聖之光的彰顯裡實行真理。本節是豫防廢棄道德律論者(Antinomians)的異端教訓,他們教導人脫離道德律的約束,說一個人可以活在罪中,而同時與神有交通。
約壹 1章 6節 注5
  直譯,實行。指因著住(在一些事裡)而習慣且持續的行(那些事);因此是實行的意思。這辭也用在二1729三4(二次)、7891022五2羅一32等處。實行真理乃是習慣的活真理,不是偶爾為之。
約壹 1章 6節 注6
  原文意實際(與虛空相對)、確實、真確、真實、真誠。這是約翰個人獨特的用辭,也是新約裡一個深奧的辭,指神聖經綸的一切實際,作神聖啟示的內容,由神的話傳輸並揭示如下:

 (一)神,是光也是愛,成為肉體,作神聖事物─神聖生命、神聖性情、神聖能力、神聖榮耀等─的實際,給我們得著,使我們享受祂作恩典,如約翰福音所啟示的。(約一1414~17。)

 (二)基督,就是成為肉體的神,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二9,)好成為:(1)神與人的實際;(約一1851提前二5;)(2)舊約一切豫表、表號、影兒的實際;(西二16~17約四2324注4注5;)(3)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如神聖的生命與復活,(約十一25十四6,)神聖的光,(約八12九5,)神聖的道路,(約十四6,)智慧,公義,聖別,救贖(林前一30)等;因此,基督是實際。(約十四6弗四21。)

 (三)那靈,就是變化形像的基督,(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是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17十五26,)也是神聖啟示的實際。(約十六13~15。)因此,那靈是實際。(五6。)

 (四)神的話,作神聖的啟示,不僅啟示,更傳輸神與基督的實際,以及一切神聖、屬靈事物的實際;因此,神的話也是實際。(約十七17注3。)

 (五)信仰(相信)的內容,即我們所信之事的具體元素,成了完滿福音的實際;(弗一13西一5;)這信仰的內容啟示在整本新約裡面。(林後四2十三8加五7提前一1注1第一、二點,二4注2二7上三15注4四3六5提後二151825三7~8四4多一114帖後二1012來十26雅五19彼前一22彼後一12。)

 (六)關於神、宇宙、人、人與神的關係、以及人與人彼此的關係、人對神的責任等的實際,這些都是藉著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的。(羅一18~20二2820。)

 (七)真實、可信、真誠、誠實、可靠、信實;就著神說,是神聖的美德,(羅三7十五8,)就著人說,是人性的美德,(可十二14林後十一10腓一18約壹三18,)並且是神聖實際的流出。(約四23~24約貳1上約三1。)

 (八)實在或真實的事物、事情(事實)的真相或實情、實際、真確;與虛假、欺騙、偽裝、偽善、錯謬相對。(可五33十二32路四25約十六7徒四27十34二六25羅一25九1林後六7七14十二6西一6提前二7下。)

 以上所列八點,前五點是指素質上同一的實際。神、基督、那靈─神聖的三一─在素質上乃是一。因此,這三者是神聖實際之本質的基本元素,其實三者乃是一個實際。這一個神聖的實際,就是神的話這神聖啟示的本質。因此,這個實際成了神聖話語中所啟示神聖的實際,使神聖的話成為實際。神聖的話傳輸這一個神聖的實際作信仰的內容,而信仰的內容乃是整本新約所啟示福音的本質,成為新約的實際,這也就是神聖三一的神聖實際。我們有分於並享受這神聖的實際,這實際就成為我們的真實、真誠、誠實、可靠,作我們行為上優越的美德,以彰顯我們所憑以活著的神,就是實際的神;我們也成了過真理生活的人,毫無虛假或偽善,過一種與那藉著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之真理一致的生活。

 真理這辭原文在新約裡用了一百多次,每次出現的含意須由該處上下文斷定。譬如在約三21,照上下文看,是指正直,(與邪惡相對─約三19~20,)就是人照著神的所是活在神裡面,所顯出的實際;正直也與神聖的光相符,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頭的神,在基督裡顯現出來。在約四23~24,照該章上下文以及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乃是指神聖的實際成了人的真實和真誠,(與不道德之撒瑪利亞敬拜者的偽善相對─約四16~18,)好對神有真正的敬拜。神聖的實際乃是基督,祂就是實際,(約十四6,)是舊約為著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實際,(約一29三14,)也是活水的泉源,就是賜生命的靈,(約四7~15,)給祂的信徒享受並暢飲,成為他們裡面的實際,最終成了他們的真實和真誠,藉此他們以神所尋找的敬拜敬拜祂。在約五33十八37,照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是指那在神的兒子基督裡所具體表現、啟示並彰顯的神聖實際。在約八324044~46,照該章上下文看,是指啟示在神的話裡,(約八47,)並具體表現在神兒子基督裡面(約八36)之神的實際,這實際釋放我們脫離罪的轄制。(見約八32注1。)

 在本節這裡,真理是指在神聖的光這面所啟示出來神的實際。這實際是5節裡神聖之光的流出和實化。神聖的光是在神裡面的源頭,真理是神聖之光在我們裡面的流出和實化。(見四8注2,參約三19~21。)當我們住在神聖的光中,(這光就是我們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裡所享受的,)我們就實行真理。(這真理就是我們在神聖的光中所實化的。)當我們住在源頭中,這源頭的流出就成了我們的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