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後 3章 12節 注1
  我們一面聖別、敬虔的過變化的生活,一面期待、等候並催促神的日子來臨。
彼後 3章 12節 注2
  神的日子就是主的日子。(10。)對舊約以色列子民,主的日子就是耶和華的日子。(賽二12珥一15二1131三14摩五1820俄15番一71418二2~3亞十四1瑪四15。)這些辭句中的「日子,」主要的是用以說到神行政對付的審判。在主來以前是人的日子,由人施行審判,直到主來。(林前四3~5。)然後是主的日子,開始於主的巴路西亞(同在─太二四3注3),及其一切的審判,結束於白色大寶座前,在人和鬼身上的審判。(啟二十11~15與注。)主的巴路西亞(同在)開始於三年半大災難之前,得勝的聖徒被提到諸天之上神的寶座時。(啟十二5十四1。)而後,第六印和頭四號一切超自然的災難,都要降下擊打地和地上之物,以及諸天和天體,(啟六12~17八7~12,)作大災難的起頭。大災難要有三年半,其災難主要的是末三號的災禍,包括七碗的災害。(太二四21~2229啟八13九21十一14十五5十六21。)這對一切住在地上的人,(啟三10,)包括猶太人,(賽二12亞十四1~2瑪四15珥一15~20二11131,)以及留下來經過大災難在基督裡的信徒,(啟十二17,)乃是試煉的時期。大災難末了,基督的巴路西亞(同在)要與得勝者同來空中,(啟十1,)死了的信徒要復活,與經過大災難,大體活著的信徒一同被提,在空中與主相會。(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17啟十四14~16。)接著,所有的信徒要在空中,主的審判台前受主審判。(林後五10。)然後是主與得勝聖徒的婚筵。(啟十九7~8。)隨後主與祂的新婦,就是成為祂軍隊的得勝聖徒,要來到地上,(亞十四4~5,猶14,帖前三13,)與敵基督和他的軍隊爭戰,擊敗他們。他們要擒拿敵基督和他的假申言者,把他們活活的扔在火湖裡。(啟十九11~21。)(約在這時,大巴比倫要被毀滅─啟十八1十九3。)同時,主要拯救、聚集,復興以色列人。(亞十二2~14羅十一26太二四31徒一6。)接著,撒但要被捆綁,扔在無底坑裡。(啟二十1~3。)而後基督要審判列國(即活著的人─太二五31~46珥三2。)此後就是千年國。(啟二十4~6。)一千年後,撒但要從無底坑被釋放出來,煽動部分列國,就是東半球北方的歌革和瑪各,最後一次背叛神。他們要被征服、焚燒,那迷惑人的魔鬼要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7~10。)此後,諸天和地因著被燒盡就徹底得了清理。(710。)然後在白色大寶座前,(啟二十11~15,)有末後的審判臨到人(已死的人)、鬼、或許也臨到墮落的天使。(二4注4。)這是神為了清理舊宇宙,在主的日子所施行的許多審判和對付之外,在祂宇宙的行政裡對舊造終結的對付。然後便開始了有新天新地的新宇宙,直到永遠;(啟二一1;)其中不再有神行政對付的審判,因為沒有不義居住在其中。所以,主的日子若不算那一千年,就非常短暫,也許不超過七年。這就是但九24~27七十個七的末七(七年)主要的部分。有人認為神的日子和主的日子是兩個不同的日子:主的日子結束於千年國,神的日子開始於諸天和地被焚燒,及其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是不合乎聖經的。事實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既仍是由主耶穌施行的,(徒十42十七31提後四1,)也就包括在主的日子裡。神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主。(約五22。)
彼後 3章 12節 注3
  原文意同在。
彼後 3章 12節 注4
  指神的日子來臨,對舊造的每一部分施行審判,將其清理。因著這樣的日子來臨,諸天就不能照舊存在,乃要被銷化,所有的元素都要被烈火焚燒而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