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後
2章
5節
注1
是義的、敬虔的,或是不義的、不敬虔的,在神行政的審判裡是非常重要的。(
5~9
。)義的,就是在神面前與人是對的;敬虔的,就是在人面前是彰顯神的。這是挪亞和羅得所過的生活,這使他們免去神照祂的義所施行的行政審判。
彼後
2章
5節
注2
直譯,第八個人。指八人中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