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5章 13節 注1
  歷代以來的教師,對這名稱持兩種不同的解釋:一種認為是象徵的,指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另一種認為是字面的,指幼發拉底(伯拉)河畔的巴比倫大城。後者的理由比前者更合邏輯。第一,彼得似乎沒有理由用象徵的名稱隱瞞他所在的城市。第二,他書信中所用的都是實在的地名。(一1。)第三,在新約中,甚至到了保羅寫末了一封書信,提摩太后書時,(提後一17,)也許是在彼得前書之後,一直都明確的題到羅馬的名稱。(徒十九21二八1416羅一715。)到了主後約九十年,約翰寫啟示錄這本表號的書時,才用大巴比倫這象徵的名稱指羅馬城。(啟十七5十八2。)
彼前 5章 13節 注2
  原文及其指定冠詞均為陰性,可能是指彼得的妻子,她隨著彼得一同往來,(林前九5,)或是指主裡一位特出的姊妹,她不僅與本書信的受信者一同蒙神揀選,也與彼得和所有其他的信徒同蒙揀選。有些人認為是指召會。
彼前 5章 13節 注3
  指那稱呼馬可的約翰,(徒十二1225,)馬可福音的作者。他是彼得屬靈的兒子,當時與彼得在一起。後來由提摩太帶到保羅那裡。(提後四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