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4章 6節 注1
  死了的人是指那些在基督裡,因著自己基督徒的見證遭受逼迫而死了的信徒,如一6二18~21三16~17四12~19所說的。彼得在本書認為這種逼迫就是神的審判,是照著神的行政從神的家起首的。(17。)這些信徒活著的時候,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一面藉著反對者的逼迫,在肉身中照著人受神審判,對付,另一面卻因相信基督,在靈裡照著神活著。這表明神行政管理中的審判是何等嚴厲而嚴肅。倘若順從了福音的信徒要受神行政審判的對付,那些抵擋福音、譭謗信徒的人,就更要受神的審判對付了!(17~18。)
彼前 4章 6節 注2
  見一17注2二段。
彼前 4章 6節 注3
  這是指信徒由神的靈所重生並內住其中的靈,(約三6羅八10~11,)因此成了信徒在其中生活行事的調和之靈。(羅八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