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4章 5節 注1
  指那些希奇信徒不同的生活方式,並譭謗他們(4)的外邦人。(3。)
彼前 4章 5節 注2
  這必是先在千年國以前,在基督榮耀的寶座前審判列國(外邦)中活著的人,(太二五31~46,)然後在千年國以後,在白色大寶座前審判已死的人。(啟二十11~15。)這也是神行政的審判,與6節在信徒身上的審判不同,那是在今世從神的家起首的。(17。)見一17注2二段。
彼前 4章 5節 注3
  即向神述說一生中所作、所說的。這啟示神在眾人身上的行政。祂已豫備好要審判所有的活人和死人。祂的審判就是祂行政的管理,以對付人中間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