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3章 21節 注1
  指前節的水,那是受浸之水的豫表。這指明挪亞和他的家人在方舟裡經過洪水,乃是我們在基督裡經過水浸的豫表。洪水怎樣拯救他們脫離老舊的生活,進入新的境地,受浸的水也照樣拯救我們脫離我們所承受虛妄的生活,進入在基督裡復活的生活。這乃是本書所主要強調的。基督救贖我們正是為此。(一18~19。)這救贖是由祂的死所成就,並為我們所接受,在受浸中由那靈藉著祂的復活應用到我們身上的。現今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該在復活基督的靈裡,就是藉著基督之靈的生命大能,活出復活裡的基督。(羅六4~5。)這就是新而佳美且榮耀神的品行。(二12。)
彼前 3章 21節 注2
  受浸本身並不是,也不能除掉我們肉體的污穢─我們墮落性情的污穢和肉體私慾的玷污。有一種錯誤的教訓,根據本節和可十六16徒二二16說,受浸能叫人得救,這裡改正了這個錯誤。受浸只是個表號,其實際乃是復活裡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這靈把基督釘死復活時所經過的一切,都應用到我們身上,使這些事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成為實際。
彼前 3章 21節 注3
  原文意求問,詢問。這辭的意義有許多爭議。正確的意義似乎如阿福德(Alford)所說,「向神尋求無虧、清潔的良心。」這管治了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這種求問、請求可視為一種訴求或要求。彼得在這裡的意思也許是說,受浸乃是受浸者訴求神,使他向著神有無虧的良心。受浸是一個表號,是我們對基督一切的成就之信的配對,見證我們在神面前,並與神之間一切的難處都已解決。因此受浸也是一個見證,見證我們良心裡不再有控告,反而滿了平安和把握。我們已經浸入三一神裡面,(太二八19,)並藉著基督的復活,就是藉著復活裡基督這生命之靈,與三一神有了生機的聯結。若沒有基督的靈作受浸的實際,藉水受浸就立即成了虛空和死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