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3章 18節 注1
  原文,複數。這裡和二24林前十五3來九28的罪(複數),都是指我們在外面行為上所犯的罪;而林後五21來九26的罪(單數),是指我們性情裡生來的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複數),為我們的罪(複數)死了,使我們的罪(複數)蒙神赦免。然而祂還成為罪(單數),使我們罪(單數)的難處得著解決。彼得不是先對付我們性情裡的罪,乃是先對付我們行為、品行(16)上的罪。本書著重基督的死救贖我們脫離我們所承受虛妄的生活。(一18~19。)
彼前 3章 18節 注2
  這指明基督的死不是為殉道,乃是為救贖。祂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擔當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為公義的神按祂的公義所審判,好除去我們罪的攔阻,引我們到神面前。這是要救贖我們脫離罪,歸向神,脫離我們不義的品行,歸向公義的神。
彼前 3章 18節 注3
  不是指聖靈,乃是指那作基督神性素質的靈。(羅一4,參約四24上。)釘十字架不是在那作基督神性的靈裡把祂治死,只是在祂成肉體時所得著的肉體裡(約一14)把祂治死。在十字架上,祂的肉體死了,但那作祂神性的靈卻沒有死,反倒因著生命的新能力得以活潑的活著,以致在祂肉體死後並祂復活以前,祂在這得了加力作祂神性的靈裡,傳道給墮落的天使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