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 1章 17節 注1
  或,工作。與羅三20加二16的行同。
彼前 1章 17節 注2
  彼得「不是說到那對人末後的審判;就那意義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這裡所說的,乃是神在這世上每天對祂兒女所施行之行政的審判。所以這裡說,在你們寄居的時日。」(Darby,達秘。)這是神對自己家人的審判。(四17。)

 這兩封書信是論到神的行政,所以一再說到神與主的審判,(二23四5~617彼後二3~49三7,)作主要的項目之一。這審判是從天使開始,(彼後二3~4,)經過舊約各世代的人。(彼後二5~9。)然後,在新約時代,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17二23四617,)一直持續到主的日子來到;(彼後三10;)這日子就是在千年國以前,審判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人的日子。(見彼後三12注2。)千年國以後,一切的死者,包括人和鬼,都要受審判而滅亡,(四5彼後三7,)諸天和地也都要燒盡。(彼後三10下12。)各種審判的結果都不一樣。有些審判的結果是管教的對付,有些是時代的刑罰,有些是永遠的沉淪。(見彼後二1注5第二點。)無論如何,主神要藉著這一切的審判,清理並潔淨整個宇宙,使祂得著一個新天新地,成為充滿祂義的新宇宙,(彼後三13,)使祂喜悅。
彼前 1章 17節 注3
  那呼召我們的聖者,就是父,祂重生了我們,為要產生聖別的家庭─聖別的父同聖別的兒女。我們既是聖別的兒女,就該照聖別的生活方式而行;不然,父就要成為審判者,(四17,)對付我們的不聖。祂在我們裡面用生命生了我們,使我們有祂聖別的性情;在我們外面用審判管教我們,使我們有分於祂的聖別。(來十二9~10。)祂是照著我們的行為、工作審判我們,祂並不偏待人。所以我們當在寄居的時日中,憑著敬畏行事為人。我們若稱祂為父,也當敬畏祂是審判我們的,並憑著敬畏過聖別的生活。
彼前 1章 17節 注4
  一種聖別的敬畏,如在腓二12的「恐懼;」即健康、認真的謹慎,好叫我們為人聖別。本書好幾次說到這樣的敬畏,(見串珠e,)因為本書的教訓是關乎神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