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26章
16節
注1
在這段律法的重申裡,(
十四1
~
二六19
,)含示五項管制我們行為的原則:(一)對神,要聖別並敬畏;(二)對自己,要公義並純潔;(三)對別人,要仁慈並寬大;(四)對動物,要寬待並同情;(五)對魔鬼,要拒絕並分開。所有神的子民都應當憑神聖的生命實行這些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