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章 4節 注1
  關於香壇的位置,舊約和新約所說的,表面看來有差別。出三十6說,香壇是放在幔子之前,就是在幔外。這清楚指明,香壇是放在幔外的聖所裡,不是在幔內的至聖所裡。但這裡說,至聖所有香壇。所以基督教教師和讀經的人大多認為,其中似乎有些差錯或誤解。其實不然!照以下各點看,這表面的差別,很有屬靈的意義:

 (一)舊約記載香壇的位置,含示香壇與見證的櫃關係最為密切。見證的櫃上有平息處,是神與祂百姓相會的地方。(出三十6。)舊約甚至記載說,香壇要安在見證的櫃前,而未題到其間有分隔的幔子。(出四十5。)

 (二)王上六22(英譯美國標準本)說,香壇屬於內殿(原文含神說話的地方)。內殿指至聖所,裡面有見證的櫃同平息處,神就在這裡向祂的百姓說話。因此,舊約已經指明,香壇是屬於至聖所的。(香壇雖然在聖所裡,其功用卻是為著至聖所裡見證的櫃。在贖罪日,香壇和見證的櫃上面的平息處,都灑上同樣贖罪的血─出三十10利十六15~16。)因此,出二六35只說到聖所裡有陳設餅的桌子和燈台,沒有說到香壇。

 (三)香壇與禱告有關,(路一10~11,)而本書給我們看見,禱告就是進入至聖所,(十19,)來到施恩的寶座前;這施恩的寶座乃是至聖所裡,見證的櫃上面的平息處所表徵的。我們的禱告常由心思開始,心思是魂的一部分,魂是由聖所表徵的;但禱告總是引我們到靈裡,靈是由至聖所表徵的。

 (四)因著以上各點,本書作者必須把香壇算作屬至聖所的。本節不是說金香壇在至聖所裡,如2節說燈台和桌子在聖所裡;乃是說至聖所有金香壇,因為金香壇是屬於至聖所的。這觀點符合本書的整個重點,就是我們應當從魂(由聖所表徵)竭力進到靈(由至聖所表徵)裡。

 香壇屬於內殿,即神說話的地方,就是至聖所。香壇豫表復活裡的基督是甜美馨香的香,神在這香裡十分喜悅的悅納我們。我們憑這樣一位基督禱告接觸神,神就樂意向我們說話。我們憑基督為甜美的香禱告,向神說話,神也在這香的香氣中向我們說話。這就是我們藉著基督為甜美的香,在與神甜美的交通裡,與神交談。
9章 4節 注2
  原文這裡的壇,也可譯為爐。但這裡是指香壇,不是指香爐,因為照著舊約的記載,在聖所或至聖所裡沒有香爐。
9章 4節 注3
  帳幕器具的排列,描繪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在外院有銅祭壇和銅洗濯盆,(出四十29~32,)表徵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外面說,是開始於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以及聖靈基於基督的救贖而有的洗淨。在聖所裡有陳設餅的桌子和燈台,還有靠近至聖所,在見證的櫃前面的香壇。陳設餅的桌子表徵我們經歷基督作生命的供應,燈台表徵我們經歷基督作照耀的光。這些經歷是在我們的理智和知覺裡,是相當裡面的。香壇表徵我們經歷基督作向著神甜美的香,這經歷是更深入、更內裡的,引到至聖所裡最深入、最裡面的經歷。在至聖所裡有見證的櫃,櫃內有盛隱藏之嗎哪的金罐,亞倫發芽的杖,並兩塊約版。金罐裡隱藏的嗎哪,表徵我們最深的經歷基督作生命的供應,這比聖所裡陳設餅的桌子所表徵的深多了。發芽的杖表徵我們經歷復活的基督,使我們蒙神悅納,在神所賜的職事上有權柄。這比經歷基督作香,使我們蒙神悅納更深。兩塊約版,就是十條誡命的版,表徵經歷基督作光照和內裡的律法,照著神的性情規律我們。這也比經歷基督作聖所裡照耀的燈台更深。這些對基督最深的經歷,都是在我們由至聖所表徵的靈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