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章 1節 注1
  基督的開端不只包括信徒對基督經歷的開端,如本節下半和2節所列舉的六項,也包括基督早期的職事,就是四福音所記祂在地上一切的事工。凡是得救的信徒,就像希伯來的信徒,都已經經歷了基督的這個開端;他們應當從此追求,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就是本書所啟示基督在祂後期天上的職事裡所要成全的。
6章 1節 注2
  或,啟蒙的話。基督開端的話,乃指本節和下節所說的六項,構成了基督徒生活的根基:(一)悔改脫開死行,(二)信靠神,(三)浸洗的教訓,(四)按手,(五)死人的復活,和(六)永遠的審判。這六項構成三組;每組的前項是說到我們從某種消極的光景裡出來,後項是說到我們進入積極的事物中。悔改是脫開死行,信靠是進入神裡面。浸洗是離開並了結消極的事物,按手是聯合併交通於神聖的事物。死人的復活是從死裡出來,永遠的審判是進入永世和永遠的定命裡。
6章 1節 注3
  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或,被帶到成熟。在我們屬靈生命的經歷中,總是有主所作的一面,配上我們追求的一面。主雖然要把我們帶到成熟,我們仍需要與主合作,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

 主要帶領我們往前,我們必須讓祂如此帶領。這是我們與祂恩典的工作甘心樂意的合作。我們要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就需要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9三15,)且需要竭力進入仍存留之安息日的安息,(四911,)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受憐憫,得恩典,(四16,)更需要吃乾糧,以享受基督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我們的大祭司。(五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