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29節 注1
  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凡與祂聖別性情不符的,祂這烈火就要燒盡。希伯來的信徒若偏向神所看為凡俗(不聖)的猶太教,就會成為不聖的,聖別的神既是烈火,就要把他們燒盡。神不僅是公義的,也是聖別的。我們要滿足神的公義,就需要藉基督的救贖得稱義。我們要滿足神聖別的要求,就需要成為聖別,就是被這位屬天的、現今的、活的基督聖別。羅馬書是為著神的公義,(羅三25~26,)著重稱義;(羅三24;)希伯來書是為著神的聖別,(14,)強調聖別。(二11十101429十三12。)為此,希伯來的信徒必須從不聖的猶太教聖別出來,歸與這位在新約下,在子裡已經將自己完全彰顯出來聖別的神。不然他們就會因世俗的老宗教受到玷污,而受這位是烈火聖別之神的對付。那真是可怕!(十31。)難怪保羅極其關切主的可畏。(林後五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