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章 10節 注1
  聖別是神的性情;有分於神的聖別,就是有分於神聖別的性情。希伯來的信徒留在猶太教裡,乃是凡俗、不聖別的;他們需要聖別出來,歸於神的新約,好有分於神聖別的性情。為這目的,神興起逼迫管教他們,使他們從凡俗中聖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