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10章 39節 注1 |
希伯來的信徒退縮回到猶太教,就是退縮以致遭毀壞;這並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受到活神的刑罰。(29~31。)見注2。 |
來 10章 39節 注2 |
這裡所說的遭毀壞,就是27~31節所說的刑罰,要臨到那些離棄新約,回到猶太教,因而踐踏神的兒子,將基督的寶血當作俗物,如同祭牲的血,又褻慢恩典之靈的人。 |
來 10章 39節 注3 |
得著,或,拯救,保全,據有。我們人有三部分,靈、魂和身體。(帖前五23。)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不同。當我們相信主耶穌而得救時,我們的靈就為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但我們的身體必須等到主耶穌回來時,才能得贖、得救,並且改變形狀。(羅八23~25,腓三21。)至於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乃在於我們得救重生之後,在跟從主的事上,如何對付我們的魂。我們現今若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就必得著魂,(太十六25,路九24,十七33,約十二25,彼前一9,)在主回來時,(37,)就要拯救或得著我們的魂。這是所要給跟從主的得勝者(太十六22~28)國度的賞賜。(35。) |